ch000253 wrote:同理可證上下班途中就是騎著車要去賺錢,就是商業用途。 你的邏輯有問題下班是騎著車要回家,不是要去賺錢之所以上下班交通事故認定為職業災害補償範疇內主要是因為勞工會因此而無法正常工作於"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中寫明而且還有認定條件才算符合資格--要是你還是真的覺得忿忿不平那可以投訴 gogoro說上下班交通必須要算是商業用途不用在這邊自以為是同理可證
Ramsa wrote:你的邏輯有問題下班是...(恕刪) 你還知道我講的有不合理的地方哦,很抱歉睿能的條約授權他隨意解釋他的條款,也可以隨時調整不需要通知你。 那天他就說上下班也是商用你就不要哭出來。
weiyu0909 wrote:直球對決就是一開始就...(恕刪) 拉保險的,你敢說不是騎越多賺越多? 水電工不是越多案子騎越多,賺越多? 公司的業務代表,跑去其他公司接洽生意,不是騎越多賺越多? 報關行員工接越多案子,不是騎車到處跑件騎越多賺越多? 例子隨便舉都有吧?
ch000253 wrote:你還知道我講的有不合理的地方哦,很抱歉睿能的條約授權他隨意解釋他的條款,也可以隨時調整不需要通知你。 那天他就說上下班也是商用你就不要哭出來。 哈,果然邏輯有問題的人就是會繼續亂你要是認為已訂立的合約,gogoro能隨意解釋就列出來吧
趙倫倫 wrote:不是都已經標註出來什...(恕刪) 因為這是一個多月前的文啊,要以當時情境回答。 以現在來看gogoro看來刪掉很多不合理的細節,看起來合理許多。 不過臭名一旦產生可沒這麼容易洗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無聊一堆庸人自擾還警察算不算商用列...什麼情況下算商用?就可以報公帳都算啦你上下班有在打統編嗎?如果你是業務有報公帳請問睿能怎麼抓?換電不定點又高里程 只能靠檢舉啦那如果你還是被檢舉你還猜不出是誰檢舉你?就你老闆啊 還用問做人失敗顧人怨被同事檢舉活該繳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