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廠業務不能騎 GOGORO 上班?

ch000253 wrote:
同理可證上下班途中就是騎著車要去賺錢,就是商業用途。


你的邏輯有問題
下班是騎著車要回家,不是要去賺錢


之所以上下班交通事故認定為職業災害補償範疇內
主要是因為勞工會因此而無法正常工作
於"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中寫明
而且還有認定條件才算符合資格

--
要是你還是真的覺得忿忿不平
那可以投訴 gogoro
說上下班交通必須要算是商業用途

不用在這邊自以為是同理可證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Ramsa wrote:
你的邏輯有問題下班是...(恕刪)


你還知道我講的有不合理的地方哦,很抱歉睿能的條約授權他隨意解釋他的條款,也可以隨時調整不需要通知你。 那天他就說上下班也是商用你就不要哭出來。
weiyu0909 wrote:
直球對決就是一開始就...(恕刪)


拉保險的,你敢說不是騎越多賺越多? 水電工不是越多案子騎越多,賺越多? 公司的業務代表,跑去其他公司接洽生意,不是騎越多賺越多? 報關行員工接越多案子,不是騎車到處跑件騎越多賺越多? 例子隨便舉都有吧?
ch000253 wrote:
你還知道我講的有不合理的地方哦,很抱歉睿能的條約授權他隨意解釋他的條款,也可以隨時調整不需要通知你。 那天他就說上下班也是商用你就不要哭出來。


哈,果然邏輯有問題的人就是會繼續亂

你要是認為已訂立的合約,gogoro能隨意解釋
就列出來吧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ch000253 wrote:
你還知道我講的有不合(恕刪)


請問哪家公司改條款會通知消費者的...

不是都已經標註出來什麼行業別會被認定了嗎~有些人時空還停留在一個月前?
肥貓宅男 wrote:


請問哪家公司改條...(恕刪)

你是沒有信用卡嗎,改條款那家不會通知客戶?
趙倫倫 wrote:
不是都已經標註出來什...(恕刪)


因為這是一個多月前的文啊,要以當時情境回答。 以現在來看gogoro看來刪掉很多不合理的細節,看起來合理許多。 不過臭名一旦產生可沒這麼容易洗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無聊
一堆庸人自擾
還警察算不算商用列...
什麼情況下算商用?
就可以報公帳都算啦
你上下班有在打統編嗎?

如果你是業務有報公帳
請問睿能怎麼抓?
換電不定點又高里程 只能靠檢舉啦
那如果你還是被檢舉
你還猜不出是誰檢舉你?
就你老闆啊 還用問
做人失敗顧人怨被同事檢舉
活該繳違約金
ch000253 wrote:
以現在來看gogoro看來刪掉很多不合理的細節,看起來合理許多。 不過臭名一旦產生可沒這麼容易洗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請舉出來
是有刪掉那些 ,你,真的知道?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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