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爲公開“合法監聽”新專利,專利號碼 cn110326278b

H+C New One wrote:
你在這邊講蔡英文被刪...(恕刪)

這裡一堆人在散佈中共國是恐怖的國家,如果中國是這麼欺壓百姓的國家,他們怎麼爬上世界第二經濟國。美國就是怕中國人比他們強,所以才聯合其他國家打壓中國,有一句話說的好,(國際是沒有正義,只有利益)。不要以為美國對我們好,那敢跟我們建交嗎?也怕刺激到中國。
ccupcpop wrote:
也不要被習大大聽到我說他是維尼熊


如果要讓他聽到,你要多充實自己,把自己壯大到值得讓習大大監聽的等級.不然現在說都是多餘的...
大多都是國家在某特定狀況下,可以合法監聽
華為是取得 合法監聽 專利
實在無法理解。
eanck wrote:
這裡是台灣,兩害相權取其輕,你該不會不知道這層道理吧?


這是台灣要立的法。
不用相信任何政黨
法務部9月間公告新修《科技偵查法》草案,聲稱有助於突破新型態犯罪的偵辦瓶頸。然而,由於該草案賦予檢警調主動調閱的處分權,無須經過法院審查監督,未來即可透過通訊軟體監聽聲音、監看文字、錄影拍照,因此非議排山倒海而來,甚至引爆侵害人權的質疑;許多立委也擔心《科技偵查法》一旦過關,台灣可能走回當年司法行政機關濫權的老路,侵擾人民祕密通訊自由。

面對該草案,LINE、FaceTime等主要通訊軟體公司幾乎態度堅定地表示,不會配合政府任意監看用戶隱私,強調即使協助偵查犯罪,也一定要看到法院的令狀。
不管是誰都是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這2個大人,一個是真小人,一個是偽君子,你覺得哪一個好?
我個人是覺得對這2個大人都要謹慎來往,保持等距,不要對任何1個存有幻想,為自己謀求長遠利益才是真的!
監聽机制:一個是以國家利益為前題,對象是競爭國家
一個是鞏固政權統治為主要,對象是異議人民
這其中差別...自己去熟慮吧...
686crisis wrote:
華為是取得 合法監聽 專利
實在無法理解。(恕刪)


那是指華為的核網設備在「LI」(合法監聽)這項附加功能上開發了新技術而取得專利...換句話說,其他網路設備供應商,在LI這項技術的改進上,就必須避開華為的專利。

你無法「理解」是因為你「無知」

如果要照網軍導引的方向,談的就是「權力」而不是「專利」了
sueboy wrote:
兩害相權取其輕就是越(恕刪)


像你這樣這麼務實說真話的人不多了,台灣太多人都被媒體風向帶的團團轉,事實就是台灣應該做好自己的角色,在美中之間取得平衡,獲得利益,尋求跟中國大陸維持穩定和平..
will0216 wrote:
我反而沒看到中共做了什麼危害外國的事情


哦 ?!
所以大家每天戴口罩是自願的 ?
美國黃種人被毆打是美國人臨時起意的 ?
全世界死了這麼多人都是謎 ?
很多人舔共心態很嚴重,美國也會監控又怎樣。我寧願被美國監控也不要被中共監控,哪一邊一天到晚想打我們請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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