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學生撞死人「判賠700萬只給3千」,汗顏。

如果今天台灣人到韓國撞死人在嗆家屬「韓國人了不起嘛?」
有可能回的了台灣嗎
我現在真的對韓國很反感
每個國家都有人犯罪
但我還沒看過撞死人還那麼囂張的
憐憐憐 wrote:
如果今天台灣人到韓國...(恕刪)


韓生講這句「台灣人了不起嘛?」時的前文後句是甚麼 ?

他真的有這樣講嘛 ? 是否又是記者要搞新聞效果而捏造出來的 ?



對不起, 雖然我一向討厭韓國的卑鄙無恥, 不過我對於台灣媒體老實說也沒啥信心 ....


憐憐憐 wrote:
如果今天台灣人到韓國...(恕刪)


那名大學生有考慮去靈堂這樣講看看嗎?
得了便宜還賣乖,頭殼出包了!

piwu0531 wrote:
韓生講這句「台灣人了...(恕刪)


說的好
台灣媒體有時比韓國人還欠人討厭
請提供未剪接版本,並請懂韓文的人翻譯他講甚麼

斷章取義媒體最會...

ykd521 wrote:
請外國人開車解決不了...(恕刪)


這種事情就是你知我知即可。哈哈哈
小玩咖 wrote:
英國富商 韓國學生 撞死人~居然還可以開溜

政府對於酒駕案件似乎"無能已對"

在美國只要七年之內,有三次酒駕紀錄,不管有沒有肇事,一律以二級謀殺罪論處,以二級謀殺的刑度來說,最高可判處死刑

馬政府~打著清廉~改革的旗幟.而且又是完全執政+國民黨主席

馬政府對於 酒駕降死人頻傳~ 卻不見大刀揮斬

政府對於人民的"悲歌" 更是冷漠以對....等到事情鬧大才加以處理

馬總統是讀法律的~又當過法務部長 正事不幹! 只想伸手干預司法~~ 014就是最好的案例

黨內同胞 發生弊端!不加以嚴查....反而輕輕放下 再把阿扁拿出來救援....


建議先把事情搞清楚,再來謾罵,不然罵了一堆,結果全錯,這樣不是很好笑嗎...

法律不是法務部在寫的,更不是總統在寫的,懂嗎?
而是一個叫做立法院的地方在寫,懂嗎?

而臺灣的立法院非常重視人權,很多立委更是視人權爲首要
你說的這些東西,人家立委們一律不同意
所以臺灣的法律才會對這些罪犯如此縱放

如果你很生氣,請去找那些立委,去要求立委不要對這些罪犯講這麼多人權
你的目的與期望才有可能達到,找錯人是一點用處也沒有的....
玩球囉~~~

咪咖愛拉 wrote:
以後酒駕有解了,只要請外國人開車就好了。
反正台灣人命不值錢。...(恕刪)

樓主發這文多少是要挑起台韓情節
不過跟樓主講個事實
很多台灣人撞死自己台灣人也不想賠錢

我愛炸海苔 wrote:
樓主發這文多少是要挑...(恕刪)


誰跟你挑起台韓情結,少在那邊對號入坐,自己討厭就算了。
我可沒有討厭韓國。

外國人在台灣很吃得開你知不知道,因為台灣是不是國際承認你知不知道。
很多外國人在台灣做了壞事,拍拍屁股回自己祖國就沒事了。

如果葉少爺是韓國人,我想也是拍拍屁股回韓國就好了。

鬼島無誤。
大家就只是來罵爽一下,不用牽扯太多,
之前那個連我們的最高首長都出來罵了,
結果可以做的就只有那些,
所以從上到下大家就只能罵來爽爽了,別想太多,
不然把台灣變成世界恐怖份子,看以後是不是只可以罵來爽爽。
到底是憑甚麼阿
我們的人命就那麼不值錢
台灣的法律到底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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