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共和國 wrote:
中國宣布將立香港國安法
樓主隨便貼幾行文,也引來一大堆七毛玻璃心
要貼文也貼完整一點,六月四號快到了,中國再亂搞的話,香港爆發血腥鎮壓人民事件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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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媒體今天(21日)傳出,中國全國人大會議將在稍晚公布「港版國安法」重大消息,擬放於《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並非就《基本法》23條立法,「變相為香港國家安全問題部分立法」,不需經香港立法會審議。
《香港01》報導,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今晚將會晤港區政協委員,通報「港版國安法」相關內容,此法和《基本法》23條無關,為獨立新法,聲稱內容為防堵香港國安漏洞,列明具體刑罰,經全國人大提案並通過後,透過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
《星島日報》報導,全國人大會議於22日展開,屆時其中一項議程將授權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的國家安全進行立法,範圍包括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外國干預及恐怖主義行為。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此外,根據《基本法》第18條,凡列於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徵詢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增減列於附件三的法律,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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