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基本法23條令人無所適從 台灣官員對民眾說「不要去了」

香港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天起正式生效。由於法條中對各項國安罪行的定義籠統,令人無所適從,引發廣大疑慮。大陸委員會呼籲民眾,前往香港前最好先到「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好讓政府在必要時提供協處。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對媒體表示,香港新通過的法律這麼嚴格,我們更要小心,民眾如有類似行為,就不要去了。 

國安局長蔡明彥也表示,香港國安法治內地化是非常重要的發展趨勢。「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刑責非常重,叛國、和叛亂罪可處終身監禁,間諜活動的刑期可達20年,但是所謂違法活動的界定卻非常模糊。國安局有必要對民眾提出警示,入境香港要特別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也要留意,過去是否批評過中國政經情勢,手機是否留有批評中國的訊息,這些風險都能讓人入境香港後無端入罪。
台灣政府認證台灣人在國外專搞叛亂跟間諜活動
好圖狼
自己說的話反而用在自己身上最適合.對吧trabit3
trabit3
好圖狼 喲渣狼出現就是無腦言論😏, 習慣了
nobodyisme wrote:
香港通過基本法第23...(恕刪)


這法立的真好
nobodyisme wrote:
香港通過基本法第23...(恕刪)


23条一通過,一群牛鬼蛇神都跳出來群魔亂舞了!
從這個角度看,這個法條的通過是正當其時,做的太對了!
shaupenhauer456
就是對付你們這群白癡的法呀!要不然爲啥你們都紛紛顯身表演?[^++^]
登錄有用?政府如何協助?
nobodyisme wrote:
香港通過基本法第23...(恕刪)
同樣的法規在美國已經很久喽


亮的發白
他們不替斯諾登聲援,只會罵中國[大笑][大笑]
是有啥不好
fjoas03122 wrote:
是有啥不好


對於那些要搞分裂的 或是報導偏離事實的 就不好了
EX

落後的人治國家不要去,這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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