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說明
家父在台南市區有一塊土地,其中約有10坪左右是既成道路用地
但家父在2009年三月因為中風,已經完全無行為能力(含進食都是由外勞自胃造口以廔管,管灌安素十餘年)
2020年有仲介聯繫家母希望購買該筆道路用地。
家人考慮如交易成立,對於相關費用支付也會比較寬裕,因此由我代表與仲介簽訂買賣合約。
當時的想法太過簡單,覺得有土地權狀、家父的印鑑證明跟印鑑,所有法律繼承相關人員均無疑慮可簽名。應該是很單純的買賣而已。

2020年底簽訂買賣契約時,仲介希望先付一筆訂金,小弟認為不用,相關程序完成之後一次付清即可,後來協調以訂金放在履約保證戶方式處理,因此到目前為止家中完全沒有收過任何款項。

2021年二月仲介通知因為家父完全無意識,所以需要走法院流程,申請監護人代理,三月份去地方法院詢問相關流程,覺得很麻煩,四月份去找仲介想要取消合約,仲介還是希望送送看。
當時覺得可有可無,不然就有空的時候送送看吧。

個人工作剛好在那時有異動也較為忙碌,最後是十月左右才送法院申請監護。
這之間包含法院有指定醫生來家中確認,所以是在2022年1月收到公文通知法院已同意。

聯絡仲介之後才知道接下來還要送財產清冊
於是又花了二個月準備相關資料跟送件
五月份又去法院詢問,法院告知接下來還要請律師提出申請處分,而且需要準備相關的支出單據及收入

因為已經來來回回浪費太多時間,而且要提供收入所得這件事情家姊反對(外勞看護是由家姊代表簽的合約),加上個人大概十一月之後,並不會固定留在台灣,因此自六月起小弟就一直在催仲介,希望做個定案,已經浪費太多時間在這件事上,是否能取消合約。
但是這三個月的時間一直在等待,每周詢問仲介狀況,回覆的理由是全公司疫情都沒上班、詢問法務部門中、聯繫買家中,就是一直在等待,等誰、等什麼、等多久都沒有答案。

想請問,小弟應該要怎麼做才能趕快把這個合約結束掉?
文章關鍵字
化油器年代 wrote:
狀況說明家父在台南市(恕刪)

補充說明
也有查過
簽合約的當下尚未申請法律監護
且當時家父是無意識狀態
應該可以解釋合約自始即無效嗎?

目前所有已經支付的費用
包含土地鑑界、分割、法院委託的醫師來家中確認
這些都是我出的
我不確定買方或仲介有無其他的成本支出

但是合約中有註記如不執行須返還訂金一倍的價金
這樣我可以主張合約不成立嗎?
(訂金在履約專戶中,我們沒有收過一毛錢)

我在跟仲介line中的聯繫是主張
1.依照合約執行,但我現在只能提供權狀跟相關繼承人的簽名用印(當時的印鑑證明因為去申請法院監護已經無效且不可能再申請了)
2.雙方合議將合約解除
但是仲介一直沒有正面回應,要求與買方見面談也一直沒有下文
拖到令人心煩意燥,不知該如何處理較為適當?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