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位前輩好,我住在新北市,我社區某住戶的公司設於其他地址並不在自身所住社區!而其為了自身營業便利,連續2年多在社區僱用工讀生進貨拆箱並重新貼標籤後,重新裝箱再出貨!該住戶長期且高頻率地使用社區電梯搬運貨物,使得30餘戶共用的1部電梯如同其專用貨梯!其更甚而將貨物裝箱後置放於社區的公共空間,等物流公司來收走!工務機關查察,卻也查不到將自用住宅當成倉庫的違規情形!
社區同棟其他30餘住戶,常有等待電梯的不便情形,縱然住戶有感此舉不僅可能加速電梯設備的耗損,影響使用壽命,甚至造成額外維修成本。而且隔壁棟別住戶數比我這一棟多一戶,公共電費竟然比我們少了50%!大家隱忍多年,寫提案單到管委會提案,竟還反遭其暗示要找律師,社會怎麼變的如此?現在大家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只能求救於管委會,但因為住戶的父親是地主戶,管委會也都消極處理,祈請各位前輩賜敝人寶貴意見,真的真的很感激大家!二.再一請教:如住戶在搬運貨物時,經常使用推車,並於經過自家大門鐵門檻時產生突發性撞擊聲響,長此下來實不勝其擾,嚴重影響自身作息與生活品質。是否有可處理這個問題的建議方法,再次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