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下載了國稅局的試算表看了一下
突然想到今年有在台銀小小玩了一下外匯,也賣了一部份被套了五年多的黃金

大概也才各自賺不到500元,總交易金額也不到台幣2萬...
無聊google了一下,看到寫外匯所得也要報所得稅
為了避免麻煩,想要乖乖的配合法規
所以要研究一下報稅的問題
但是案例的金額都好高,是我望塵莫及的程度

我google不到不用報的最低底限(還是根本沒有?)
也想不到這條法規的關鍵字要打什麼
所以我想問一下
要到多少才需要報?買賣總額多少以內沒報是不會被罰的?
像我這樣賺不到500也要報嗎?
申報所得稅有需要檢附什麼樣的文件嗎?
要怎麼證明自己有賺還是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