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保護令,地方警察分局要求我去簽屬文件,正常嗎?

老婆說我言語上家暴,並且離家出走,
而且申請了保護令,
前兩天收到時候,我還一臉懵逼,
反正已經四個月沒見過她了,就把保護令丟在旁邊,
今天收到警察分局的丁主任說要我去簽屬一些文件,
這是正常的程序嗎?
他還叫我一定要去參加保護令講習,
不然,可能會違法,
可是我看講習內容是說依照個人需求,
所以我不想理他,不想去參加講習,可以嗎?
那個丁主任打來的電話我在whats app查不到相關資料,
理論上不是應該顯示警局的電話嗎?

麻煩請各位懂法律的先進解惑,謝謝!
看是那個分局的,反過來主動出擊去問看看,就知道是不是真的!
這種老婆不要算了,
趕快離一離,
你好她好大家都好。
雪小豬
最好笑的是她不想離婚,拖在那邊,硬要拉她去,就大喊家暴
不想離婚 拖拖拉拉在幹嘛
雪小豬
怕丟臉吧!
樓主的老婆不是會看01嗎
所以這篇是故意打給她看的
雪小豬
老婆不上01
分手快樂,放手下一個會更好
言語家暴
如果有收到通知單就要去
不然到時候怕麻煩一堆
有疑問,當地派出所問看看
盡量我愛你每天講
總比每天三字經問候好
晚上再好好伺候她
一定家庭和樂融融
樓主發文這篇以後就沒有再上來01了…

可怕變心的人還惡人先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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