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群組發言的問題 (拜託請大大高人懂法人士請進幫幫)

GracyOnOn wrote:
.他們甚至在社區的公告裡頭假造是台北市政府同意他們可以自己邀請沒有委員資格的區權人到管委會,所以他們是合法作為 - 我直接打電話去台北市政府問相關單位,承辦人員說他們不可能同意,他們的標準回答是按照規約。 .(恕刪)


我社區也有幾位委員在群組公開說“區公所的人跟他們說社區只要多數決就可以了”,我打電話去區公所問,區公所的人跟我說“他們不可能這樣講,他們會說區權會的決議不能違反法令”。
GracyOnOn
我們社區更扯,他們邀談得來的住戶進管委會當委員、推他為主委。大廈公寓管理科我們這一區的王小姐說他跟那一群人講過,要照規約,不照規約做,住戶檢舉要負法律責任。我猜他們賭不會有人檢舉,他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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