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要當主委怎麼辦? 連管委會委員也沒人要當?


maxboss wrote:
如果戶數多,又人多...(恕刪)


如果改選

被選上 不幹

會有法律問題嗎 ?

我社區之前有個很爛的主委,濫用職權霸佔公共區域,還嗆說那本來就是他家可使用,...超噁!

有些保全公司,為拿到年度續約,會積極張羅,安排下任主委,我社區就是這樣,

但我社區保全組長,,,,,實在是....

沒事就窩在警衛室看電視,看報紙,有事就說他只是警衛(實際上是保全組長兼社區維修),碰到住戶有糾紛,立即躲得比誰都遠,完全消失了....

停車場監視器,直對我家停車位車內(還放大特寫),之後故障也不修,車被撞凹也沒人理,還是我自己花錢買新的監視器,再自己找人來裝........

樓梯間公共區域的插座,門窗,油漆損壞,從未找人修理,都還是我自掏腰包,自己修,自己弄

管理費收的也不少,真是夠了.......

從此,各種委員,要找我......別想!

DANTELIU
只會說別人很爛,就跳出來做啊.很多人講一堆理由逃避責任.別人不做你也不作鬼作嗎
我們社區約100戶,委員強迫用輪的,主委從委員裡面用抽籤的。沒有總幹事,沒有請管理員。
大家幹過一輪之後就會互相體諒支援了
andy2000a wrote:
如果改選
被選上 不幹
會有法律問題嗎 ?

我也有這個疑問, 稍微翻了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好像沒有針對管理委員的反擺爛條款罰則, 有些人會一副你奈我何的嘴臉,
不知道如果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訂定的社區內罰則(罰多少$$),
是否具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還是覺得用輪流或抽籤的比較公平, 畢竟擔任委員是工作+家庭以外的額外負擔,
即使管理費有減免還是不見得有人自願想當, 除非像超大型社區有油水可撈才會搶著當,
用推選的每次要改選管委會時就是會有些人都不會出現, 偏偏他們平時意見都很多,
而且用推選被選上的好像也不好推辭, 這樣跟抽籤不是一樣嗎?
但就真的很怕擺爛的問題


另外有的所有人權人將房屋出租, 租客是否也可被選為管理委員?
(不過我有同事倒是有因為這樣被選上過)
或是所有權人另住他處, 這間房子正處於出租/出售中的狀態,
或是特殊人士, 例如七八十歲的獨居老人似乎可能也不太適合擔任,
但上面這些住戶如果不列入輪流或抽籤的選項好像也不甚公平
其實管理委員會這組織法律沒明文規定一定要有
就像很多舊公寓也沒管委會一樣

但遇到要處理公共事務或公設維護管理時(譬如電梯,消防,機點等設施故障報修)
還是得要有人跳出來處理

lovebean wrote:
有的所有人權人將房屋出租, 租客是否也可被選為管理委員?, ...(恕刪)


記得要是區分所有權人才能當委員, 之前我當過, 但房子是老婆名字, 所以要寫委任書
IceLattee wrote:
其實管理委員會這組織法律沒明文規定一定要有
就像很多舊公寓也沒管委會一樣

但遇到要處理公共事務或公設維護管理時(譬如電梯,消防,機點等設施故障報修)
還是得要有人跳出來處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
第一項: 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
第六項: 公寓大廈未組成管理委員會且未推選管理負責人時,以第二十五條區分所有權人互推之召集人或申請指定之臨時召集人為管理負責人。區分所有權人無法互推召集人或申請指定臨時召集人時,區分所有權人得申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住戶一人為管理負責人,其任期至成立管理委員會、推選管理負責人或互推召集人為止。

第三條 第十一項: 管理服務人:指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僱傭或委任而執行建築物管理維護事務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或管理維護公司。


其實是有明文寫要推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 或是聘請管理服務人的,
畢竟整個社區有很多雜務就是需要有人來處理, 這應該是社區全體的義務與責任才對,
大家都有工作跟家庭要忙, 最公平的方法就是輪流或抽籤, 但就怕有人擺爛,

或是有人提出說自己沒辦法或不願意擔任, 前面有人舉例的付錢倒是個不錯的方式,
但是要付多少錢才能被大家允許把這個義務與責任推給其他人? $3000這代價好像有點太低.....



ryanku wrote:
記得要是區分所有權人才能當委員, 之前我當過, 但房子是老婆名字, 所以要寫委任書

如果只是夫妻這狀況只是小事,
參考您的經驗比較合理的方式就是由房東來當, 但指派&委任房客來做,
不住這邊或不適任或不願意的就要他們付錢, 不然就親自來當,
如果這樣訂定社區規章, 是否有法律上的強制效力??


能不能歪樓請教一下,如果管委會報表上沒看到廣告收入(大樓牆上有廣告),是不是會有侵佔管委會財產(管委會少收)及偽造私文書(帳上少一筆)的法律問題產生??謝謝
廣告公司跟社區一定簽有合約,不然他們也不敢掛,可能是一年一次付清,問總幹事看看,廣告公司也不可能把錢匯入私人戶頭,這點可放心。
千萬別問我 wrote:
能不能歪樓請教一下,...(恕刪)

社區可用合議制,只要表決票數均載於會議紀錄即可減少主委的壓力。
社區經費許可一定要找物業公司,社區內種類繁多的水電機械設備,建築物外牆.連續壁..."一定"會故障。
管委會應作為而不作為導致物品損壞~民事,人員傷亡~刑事責任。
花錢能解決的問題,根本不算問題,總比出事時要大家再拿錢出來處理強。
沒有管理的社區房價會遠低於隔壁的社區,屋主要賣會很困難。
Ps幾天前藝人佩甄電梯被困事件,我有個猜想
社區沒有管理員,否則被關後管理員直接去電電梯公司就好,不用派消防隊。
頂樓一定有裝基地台,不然被關後怎能開直播?
我們社區500戶 一樣沒人要當
扣掉主委好像只有3位
比例不過上限 無法決定事物
就算抽籤也沒人要到
最近就看到電梯張貼保全公司存證信函
說社區欠款
感覺如果減免管理費或許也是一個方法
一個月一千多塊
無償沒品質 便宜的最貴
頂樓漏水抓漏一直弄不好
樓下電鈴故障說沒廠商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修好
就是缺少一個積極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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