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你不丟垃圾,所以不繳費
可是沒辦法知道你有沒有丟啊
難道派一個人去垃圾車旁邊盯著
這執行會有困難

如果不處理你,真的沒人要繳了
蝦餅十二 wrote:
.你說你不丟垃圾,所以不繳費
可是沒辦法知道你有沒有丟啊
難道派一個人去垃圾車旁邊盯著
這執行會有困難

如果不處理你,真的沒人要繳了.(恕刪)


他們現在是說我沒有丟,但我房客有丟,我也沒辦法24小時在那邊盯著我房客,而且就算我房客有跟著丟也是因為管委會放任違規住戶在公共空間推放垃圾的關係,若管委會有制止違規住戶不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垃圾子母車原本就是使用者付費,這又不是公設,大家在買房子時就知道了。
HemecoKiss
你房客的行為是所有權人要負連帶責任的,所以如果租客有丟垃圾的話,你就必須要付垃圾子母車的費用,再向房客索取該費用才合理
jettachen wrote:
.樓主本來都有繳垃圾處理費,後來因為管委會不接受你將所謂『事業廢棄物』帶回社區丟才引起糾紛,最終拒繳。.(恕刪)


我跟別人買的廢棄銅管叫事業廢棄物?那我社區一堆人也跟店家買的東西怎麼不叫事業廢棄物?

jettachen wrote:
現今社會除了法律之外,還有『公德心』。路邊的垃圾桶是給行人方便用的,附近住家店鋪將家裡店裡的垃圾拿過來丟就是違法,被抓到就要受罰。.(恕刪)


我社區那些違規住戶包含主委都是指責別人不守規矩,愛佔別人便宜,因此我才跟主管機關陳情,結果主委跟那些違規住戶聯合起來告我。
我只能說自己權益受損要靠自己爭取,別人佔你便宜還指責被你佔便宜,這在社區很常見,至少想要那些人有公德心或羞恥心,那是想太多了。
陳小春2525
我社區沒有分生活垃圾或事業廢棄物,之前店家的垃圾也是丟社區子母車,一個月要多1000,也就是2500元,後來店家他們自己另外找人處理,因為太貴了。
Hi派
費用真貴,其他人沒意見? 生活垃圾或事業廢棄物是法律區分的,處理管道不同,社區不分實質上違法。
陳小春2525 wrote:
我跟別人買的廢棄銅管叫事業廢棄物?那我社區一堆人也跟店家買的東西怎麼不叫事業廢棄物?


何謂事業廢棄物?
指事業活動產生非屬其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包括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
(一)有害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具有毒性、危險性,其濃度或數量足以影響人體健康或污染環境之廢棄物。
(二)一般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有害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
相關疑義請洽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電話27208889轉7294)。

全文轉摘自台北市政府網頁,僅供參考。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EC70A4186D4C828&sms=87415A8B9CE81B16&s=DEE7CA60AF0ED062
陳小春2525 wrote:
廢棄銅管


您跟別人買廢棄銅管,不管多高價都屬於您個人行為呀,但廢棄銅管這種東西該出現在家庭垃圾裡嗎?您可能會說別的住戶也會在家庭垃圾裡混雜其他事業廢棄物,確實有可能,但我猜正常人會比較低調,把正常家庭垃圾與事業廢棄物混合好再一起丟出去,做到看起來合規不讓其他住戶反感。

房客會偷丟事業廢棄物,管委會依法只能要求屋主,您身為屋主被管委會告知問題後,應該第一時間出面協調房客改善,不放任他們亂丟,若房客勸導不聽,屋主可以拒租給這種房客的。

假如您們社區有很多住戶也會違規亂丟東西,管委會不管還聯合這些人反過來攻擊您,在自己行為端正後才有權利要求他們。
陳小春2525
我社區的房屋使用者要簽遵守社區規約的切結書但管委會沒有要他們簽,但縱使沒簽,房客也必須遵守社區規約。
Hi派
社區的房屋使用者不須簽任何切結書,無必要,住戶(包含承租戶)都適用社區規約,應該做的是讓他們閱讀社區規約。
Vicky224 wrote:
您跟別人買廢棄銅管,...(恕刪)

樓主現在就是咬子母車是違規放置而已

已經拖2年了
區權會應該至少開過2次
為什麼還沒反轉
這就不用多說甚麼了

再看看樓主的那棟社區大樓
是純住家 還住商混合


再來我不知道它們跟環保公車的契約是怎麼打得
是算子母車的清運車算(清一車次)
還是包月幾次 但超過要額外多付費
或是包月無限次天天來
閱讀原文 + 多樓的回覆,感覺樓主就是自私鬼、又自以為的惡鄰居?
Jinan20190804 wrote:
閱讀原文 + 多樓的回覆,感覺樓主就是自私鬼、又自以為的惡鄰居?
(恕刪)


可以請教我自私什麼?
Hi派
使用者付費,不使用為何要花錢? 強迫他人使用又是依據什麼? 強迫團購?
84865426 wrote:
.樓主現在就是咬子母車是違規放置而已.(恕刪)


不是,他們告我的是給付社區管理費,我問過主管機關,在公共區域推放垃圾跟社區管理費是兩回事,我社區是住商混合,一樓可以當店面或住家。
至於丟垃圾還是事業廢棄物?我懶的爭,我社區也沒人說我丟的是事業廢棄物,我現在已經沒有用社區子母車了,也就沒有再給付垃圾處理費,他們就把垃圾處理費改稱社區管理費,然後提告要我給付社區管理費。
Hi派
被討厭需要勇氣....哈哈!
陳小春2525
我社區內現在住戶都只管好自己就好,至於花錢買人緣?我只能說這會被人最看不起,社區內吃硬不吃軟。
Vicky224 wrote:
..假如您們社區有很多住戶也會違規亂丟東西,管委會不管還聯合這些人反過來攻擊您,在自己行為端正後才有權利要求他們。(恕刪)


感謝,我請教別人也是跟我這樣說,所以我不敢違反社區規約。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