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與車輛後方,同向行駛的機車發生碰撞。事故過程大概是,我行駛在雙黃線旁的快車道上,在未設紅綠燈的巷口,雙黃線出現缺口的時候,準備左轉進入巷子 (我沒有跨過雙黃線)。在我減速準備左轉 (有打方向燈) 的時候,後方的機車加速從我的左側騎出,逆向行駛欲超過我的車輛,於是撞到我的左前葉子版,機車騎士倒地送醫,幸好急診後沒有大礙,就回家休養了。
報警並且通知保險公司後,保險公司理賠員隔天就跟我聯繫,然後稍微聽了一下事故經過,以及看過部分照片後,建議我出險跟對方和解。理賠員個人認為應該是雙方都有責任,另外由於機車騎士有受傷,理賠員也建議儘早和解,以免夜長夢多。在我同意之後,理賠員與機車騎士聯絡,並且讓對方選擇 A. 醫藥費用 B. 修理機車費用 二擇一的和解方式。由於醫藥費用大約不到一千, 而修理機車則是一萬多元,所以雙方就在同意由保險公司支付對方修車費用後,達成和解結案。 我們自己的車輛,則也必須出險鈑烤左前葉子版,以及前保桿左側的刮傷。
雖然已經和解完畢,也不需要追究肇責等其他問題了,還是有些疑問:
1. 關於事故肇責的部份,個人認為我應該有機會 0 肇責,不知道是否如此?或是有部分我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地方?
2. 若有機會 0 肇責的話,就表示保險公司有機會不用理賠任何金額是吧?但是,保險公司的態度是建議出險和解就好,省的麻煩,也不需要看行車記錄影片或是路口監視器了。理論上來說,保險公司不是應該盡量減少理賠,以獲取最大利益?在這個案例,反倒是保險公司建議息事寧人,不知道是不是遇到有良心的保險公司,或是其中有其他隱情?
3. 這次出險後,預計未來三年車體險以及第三責任險保費會因此增加。雖然還是慶幸有買保險; 但是,有時候想想,明明是被撞,卻因為有買保險,而得負擔未來保費增加的支出。若沒買保險的話,也許就會走正常途徑,等肇責出來後再談和解,甚至有機會獲得對方賠償。不知道未來再遇到類似狀況的話,是否出險還是最好的選擇?
---------2015/08/29 更新資訊 --------------------
我是原 PO,來更新一下後續狀況。
事故發生之後不到一週,就由我的保險出險理賠對方機車的損傷(對方體傷自負),以及我方汽車的修復,就此結案。
雖然已經結案,我還是去申請了事故初判分析。根據剛剛拿到的分析表,看起來肇事責任主要在對方(機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