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 保險公司處理態度 迅速理賠和解為上策?

我是車輛駕駛者,車輛有投保富邦丙式車體險、第三人傷害、財損等保險。

日前與車輛後方,同向行駛的機車發生碰撞。事故過程大概是,我行駛在雙黃線旁的快車道上,在未設紅綠燈的巷口,雙黃線出現缺口的時候,準備左轉進入巷子 (我沒有跨過雙黃線)。在我減速準備左轉 (有打方向燈) 的時候,後方的機車加速從我的左側騎出,逆向行駛欲超過我的車輛,於是撞到我的左前葉子版,機車騎士倒地送醫,幸好急診後沒有大礙,就回家休養了。

報警並且通知保險公司後,保險公司理賠員隔天就跟我聯繫,然後稍微聽了一下事故經過,以及看過部分照片後,建議我出險跟對方和解。理賠員個人認為應該是雙方都有責任,另外由於機車騎士有受傷,理賠員也建議儘早和解,以免夜長夢多。在我同意之後,理賠員與機車騎士聯絡,並且讓對方選擇 A. 醫藥費用 B. 修理機車費用 二擇一的和解方式。由於醫藥費用大約不到一千, 而修理機車則是一萬多元,所以雙方就在同意由保險公司支付對方修車費用後,達成和解結案。 我們自己的車輛,則也必須出險鈑烤左前葉子版,以及前保桿左側的刮傷。

雖然已經和解完畢,也不需要追究肇責等其他問題了,還是有些疑問:

1. 關於事故肇責的部份,個人認為我應該有機會 0 肇責,不知道是否如此?或是有部分我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地方?

2. 若有機會 0 肇責的話,就表示保險公司有機會不用理賠任何金額是吧?但是,保險公司的態度是建議出險和解就好,省的麻煩,也不需要看行車記錄影片或是路口監視器了。理論上來說,保險公司不是應該盡量減少理賠,以獲取最大利益?在這個案例,反倒是保險公司建議息事寧人,不知道是不是遇到有良心的保險公司,或是其中有其他隱情?

3. 這次出險後,預計未來三年車體險以及第三責任險保費會因此增加。雖然還是慶幸有買保險; 但是,有時候想想,明明是被撞,卻因為有買保險,而得負擔未來保費增加的支出。若沒買保險的話,也許就會走正常途徑,等肇責出來後再談和解,甚至有機會獲得對方賠償。不知道未來再遇到類似狀況的話,是否出險還是最好的選擇?

---------2015/08/29 更新資訊 --------------------
我是原 PO,來更新一下後續狀況。

事故發生之後不到一週,就由我的保險出險理賠對方機車的損傷(對方體傷自負),以及我方汽車的修復,就此結案。

雖然已經結案,我還是去申請了事故初判分析。根據剛剛拿到的分析表,看起來肇事責任主要在對方(機車)。
先不論樓主所說,為什麼一堆騎士老是頭殼有洞,前車打方向燈時就像鬥牛看到紅布一樣,一定要摧油門玩命。

gcm wrote:
我是車輛駕駛者,車...(恕刪)



警察的觀點是你應注意而未注意. 雖說你是快車道. 但是警察還是會沿用這一論點.認為你有部分責任
若你認為無肇則,應該申請事故鑑定。
你還可以主張機車從後方過來 視線死角等等問題,非應注意及可注意的問題
反正對自已有利的都講

你的車 保險公司還是會出險先修
但是如果判下來 對方全責的話
保險公司會跟對方求償
就是所謂的代位求償。
這樣保費應該是不會漲。
(雖然以你的case不太可能是一方的全責)
gcm wrote:
由於醫藥費用大約不到一千, 而修理機車則是一萬多元


如果是小條的,保險公司應該也會想儘快處裡完

因為之後如果你出險,保險公司也是有一定的責任需要處理

小弟之前倒車不慎撞到別人的車

富邦理賠沒話說,快又阿莎力~ 最後賠了多少我都不知道

反正處裡完就好了

明天愚人節 wrote:
若你認為無肇則,應...(恕刪)


感謝大大以及其他前輩的建議。

就這事故來說,我確實是「可注意」到後車狀況,有機會避免碰撞。還是很納悶的是,「可注意」和「應注意」應該還是有所不同吧? 「可注意」 應該不代表就有必須負擔的責任是嗎?

肇責的部份,我選擇相信理賠員的意見 (理賠員覺得我應該不是 0 肇責),所以才會選擇出險了事。只是還是不懂,我的可能過失是哪部分?車輛業代說,除非是追撞,否則一般很少 0 肇責;還有,大車和小車發生事故,大車難免得負擔些責任?

加上對方有體傷,萬一最後鑑定結果,我不是 0 肇責的話,和解的部份可能也會變得更麻煩,甚至牽涉到刑事責任 ,所以就出險了事了。

從機車騎士的角度來看,對方是不是應該慶幸對造車輛有買保險?若對造車輛沒買保險的話,鑑定肇責後,我猜想,對方八成也得負擔一定比例的費用。
其實你應該慶幸是保富邦
勇於負責出險,讓客戶不去賭肇事比,保護客戶不被拖上法庭

換個角度想,即便明年保險會加費,上鑑定會、偵查庭、法庭最少三次的時間就省下來了,怎麼看都划算


gcm wrote:
加上對方有體傷,萬一最後鑑定結果,我不是 0 肇責的話,和解的部份可能也會變得更麻煩,甚至牽涉到刑事責任 ,所以就出險了事了。

SR3300 wrote:
其實你應該慶幸是保...(恕刪)


應該是保險業者也做了評估,
為了幾萬塊跟你跑法院,沒有效益啦~

一般會撐著讓車主跑法院的,基本起跳也要幾十萬,
不然我想,不符合業者的成本利益,
這種的隨便省個5萬塊,就夠他請個人了

airzard wrote:
...(恕刪)前車打方向燈時就像鬥牛看到紅布一樣,一定要摧油門玩命。

想說自己的技術好、車子好,絕對閃的過~

airzard wrote:
先不論樓主所說,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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