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昨天在一個十字路口車禍
A我 B對方
============== 紅燈 ==============
................................ ↓---B 綠燈
============= ↓ ==============
↓
綠燈 A ---------------> 撞到對方車子的右前輪
============= 紅燈 ==============
當時下雨我看到對方要開不開還沒到十字路口時有放慢速度
可是他又出然開過去 我急煞撞到這樣責任是我的?
乂飄楓乂 wrote:
不好一思我不太會畫 ...(恕刪)
原來如此
該不會又是汽車的無敵轉彎吧(有打方向燈嗎?)

路權上你是直行車你比較有利,
對方是汽車,過彎半徑大,應負擔較多注意義務。
你可以主張你在雨天因而車速不快,
所以在沒有超速的情況下撞上,對方應注意未注意。
汽車對機車,
這樣的狀況只要你有受傷,
對方最少也會有1%的過失責任,可以成立過失傷害罪。
先問問對方有無保任意險,
有的話就好辦,這樣的小額賠償保險公司通常會全額直接丟給你.... 省去不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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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妳有沒有受傷,去掛急診驗傷?
3. 確認對方保險內容。強制險(保人身)一定有,有沒有『第三責任險(人身以外)』或其他?
她從內線直接切去右轉,害妳撞到她右前方
法規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對方至少負七成以上責任
妳"有"注意到對方的動態,卻仍撞上,多少也是要負些責任
對方有沒有打方向燈?妳當時時速?妳有沒有減速?
dougmichelle2001 wrote:
你可以主張你在雨天因而車速不快,
所以在沒有超速的情況下撞上,對方應注意未注意。
雖然妳的回文開始有意義,但請別任意用自己的話來決定樓主有無超速
既然樓主沒有說他速度多少,我們建議裡面,就不該要樓主去主張她無超速
難道這就是妳所謂的小撇步?
對方若沒注意,就不會減慢速度了
樓主若沒注意,就不會知道對方有減慢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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