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原生父母將我交給阿姨扶養(未辦收養)那我對原生父母還有扶養責任嗎?

  原文如標題,因為牽扯到家人之間的感情,所以還是選擇在這裡發問。
  我從出生從醫院出來之後,就直接是由阿姨、姨丈還有爺爺奶奶照顧,到現在18快19了,也未曾由原生父母照顧過。和原生父母的關係大抵就是陌生人。
  直到國三這段關係才被打破:媽媽利用小時候阿姨、奶奶幫我保的儲蓄險借了錢(15萬)上郵輪賭博,至今仍舊沒還只繳利息,而後阿姨也直接將受益人變更成我,導致我必須償還這份債務。而當時將升高中時,因為姨丈榮任美國主管,公司表示可以攜帶家人一起過去,我有兵役問題的話會由法務部門幫忙處理,當時本來姨丈有問我的父母要多少錢才願意辦理收養,但父母拒絕了(平常母親會來照顧奶奶,阿姨會基本每月給母親2萬元,但這應該不太影響我想討論的主題,因此省略,如果有大大想聽,我在更新),因為平常就可以用說:我們幫你們生了一個兒子為由,增加每月的現金流。而母親在台北時買的食物,我如果想吃,通通要付錢才能享用...當時在這件事發生之前,我仍對它們身為父母有一絲幻想,而後才消失殆盡。
  這半年因為高三要升學考試了,可能我阿姨也有炫耀、比較的意思(哥哥念致理),所以都會跟我母親說我的考試成績(至少北科以上),所以他們才開始出現在我生活中,也讓我感到...算不爽嗎?(曾有一位前輩告訴我只是年紀小,畢竟血濃於水,長大了才會更了解親情的可貴)
  但以現在的我,仍然想要知道,如果可以,我能走甚麼途徑去擺脫我對父母的扶養權、甚至親子關係?畢竟或許哪一天我能大富大貴,不必在意扶養的這些錢,但在沒確定這些的情況下,我無法保證在維持基本生活、照顧親生父母後,我還能照顧對我有養育之恩的阿姨及姨丈...


對這些長輩,盡量抱持體諒的態度
或許當年他們有不得已的苦衷

扶養的問題,要請教律師,別擔心
可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義務律師

ytr654 wrote:
對這些長輩,盡量抱持...(恕刪)


請問這些問題能提前在父母提出棄養告訴前,先自行蒐集好證據跟法院提出嗎?還是只能被動處理呢?

totlin wrote:
請問這些問題能提前...(恕刪)

你這問題

單純因為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

要脫離親子關係

以台灣的死法律

應該很難

找大律師問看看吧








血親沒有辦理認養
那幾乎是一輩子存在的事實
但是可以請阿姨提出證明
你的親生父母未盡養育責任
去問律師如何跟法院拿到證明
那麼有一天父母老了
你可以不管他們沒關係
這個是防止他們未來提出棄養告訴
你才站的住腳
再等2年吧!蒐集一下你父母沒有盡到保護養育責任義務的證據,20歲成年後可以自己和阿姨姨丈去辦理收養

IceLunar wrote:
你這問題單純因為父母...(恕刪)


那想要申請無扶養責任也很困難嗎...?


醉望紅塵 wrote:
血親沒有辦理認養那幾...(恕刪)


好的,我再請同學問問他姐姐關於這些證明的事情!

sabarose wrote:
再等2年吧!蒐集一下...(恕刪)


所以年滿20可以直接辦理收養不須親生父母同意嗎???
反正你都快20了 有沒收養都沒差了吧 20之後你就是成年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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