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發生車禍,細節部分有點攏長,我有稍微整理一下

所以大致上發生情形是這樣:
車禍責任請教..
今天行經信義路跟通化街口時
一名行人就這樣突然走出來,她是紅燈
我是綠燈直行,時速30左右,看到她突然出來
因為現在那邊施工加上晚上下雨視線不良...
當時我的角度她有略為被施工護欄擋住,當看到她時已經走出來了,所以毫無預警
看到她當下我馬上就點了煞車(如圖)且往右靠
結果壓到白線打滑,就摔了..圈圈(摔)處,順勢就滑到路邊的護杆
(她不知道幹麻...走出來一半(標示綠底的位置)又走回去...而且完全沒再注意有沒有來車...)
過程完全沒有撞到她,而我摔了,她也知道是她害的,有一直道歉
也承認她有點恍神不專心,沒注意到是紅燈,後來意識到是紅燈,所以才去走回
結果走回去的同時就看到我跌倒了
原本她是有意要一起負擔修車費,但是她打給她男朋友後..
她男朋友堅持不賠償,原因是說她走的是斑馬線所以沒錯

大致上是這樣...

後來也是有報警..做筆錄,總結是..(警察說)
這場意外屬於是我自摔,因為我沒撞到她,不屬交通事故
因此送上去也不會檢定,不過這件事的確有因果關係
而如果要追究責任歸屬,就需要提告(刑事)
然後由法官判定責任歸屬

以上大概是這樣...
她男朋友態度很硬,感覺就是不打算和解,也表明說如果我覺得不OK就是去題告
小弟這方面的經驗幾乎是沒有..
想來這邊請教版上的人相關的建議!!
就我以上的敘述來說...如果去提告的話,會贏嗎?
文章關鍵字
這種事我遇過類似的

如果人沒受什麼傷 車子就自己修吧 

因為警察會說你自摔 自摔 自摔

想想也好啦 如果撞上去撞斷他一隻手腳

可能不是萬把塊就可以解決的

因為他真的走在斑馬線上 (除了闖紅燈 頂多吃張罰單)

樓主你的哀怨 我懂~~
告一下就知道了
又不用發錢,但你有受傷嗎

Melon4150 wrote:
小弟今天發生車禍,細...(恕刪)

你有受傷嗎?
有行車記錄器或監視器佐證嗎?

如果都有的話
看不爽她男朋友那個鳥態度
去告她啦

不過她男友說的沒錯唷
她走在班馬線上
就算她是闖紅燈
就算她是要自殺
你撞到她
你就慘囉

現在是你自摔
所以
自認倒楣吧
氣不過的話
就告吧


Melon4150 wrote:
小弟今天發生車禍,細...(恕刪)


唉

只能自己塗牛屎了


Melon4150 wrote:
小弟今天發生車禍,細...(恕刪)

法律中有種所謂因果關係,告看看吧.

交通規則: 即使行人闖紅燈而走在斑馬線上,任何交通工具都應[禮讓]行人,所以你是告不贏的,除非你有撞到她且摔出去重傷或死亡>>>>

死人最大>>行人其次>>自行車>>機車>>汽車>>..........(其實是法官最大)




Melon4150 wrote:
小弟今天發生車禍,細...(恕刪)


只能說那個男的真不會做人啊!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這種道理也不知道?


就算沒有法律責任,人情事故也是要有啊!
我用600D寫日記
樓主恐怕只能自認倒楣了
有些人出門就算不是騎(開)車
走在路上也要當人間凶器
守交通規則有這麼難嗎?
規定是車輛至行人穿越道前要減速~~
並能隨時停止狀態~~

她闖紅燈~~你還是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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