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上10:50分左右行經東湖捷運站右轉東湖路時 被轎車逼車 被違規轎車硬逼車要右轉 罵了幹X娘 承認這點我不對 但因為後座載女友且不煞車絕對撞 所以罵了髒話 右轉東湖路之後轎車攔車問是否要幹他娘 我罵髒話固然不對 但若他不違規是否就不會有爭議 事後我有道歉並告知他我們都有錯 我錯在罵髒話 他錯在違規 但轎車駕駛堅持沒撞到且是慢慢切過來
讓小弟覺得臺灣太不重視二輪權益 機車不是車 右轉可以無視 也想聽聽大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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