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警方9月1日起展開路安大執法,結果有民眾上網說,他開車吸菸也挨罰了,還po出罰單。警方表示「係真A!」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菸品(含電子煙、加味菸)吸食、點燃菸品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會挨罰600元罰鍰。

開車吸菸雖非九一大執法重點項目,但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函示得舉發的行為樣態,包括駕駛人於行駛中或停等紅燈時,在汽車打開車窗或天窗的環境空間下,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會影響他人行車安全時,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處600元罰鍰;假如又有隨手丟棄菸蒂,經環保局查證屬實,還可再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至6000元罰鍰。因此只要民眾出現上述違規,仍會遭取締挨罰。


車窗緊閉未影響他人 不罰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及南投縣衛生局指出,至於在車窗緊閉的車內吸菸,不算公共空間,不影響他人,原則上不會開單。但警方重申,「菸駕」立法在於汽機車開車窗行進時,菸頭灰燼因風壓飛散,如灰燼尚未燃燒完全,恐灼傷後方用路人,萬一灰燼飛入後方騎士眼睛,或其他用路人為免二手菸害而強行超車或變換車道等,也都可能發生交通事故。



開車開窗吸菸要罰600
文章關鍵字
30公分 wrote:
全國警方9月1日起展(恕刪)

很久以前就公告要罰了, 只是不好舉證,少聽到被抓罷了 !
30公分 wrote:
全國警方9月1日起展(恕刪)


本來就該罰了,每次開在前車抽菸的車後面,就整個賭爛
罰得太好了,

希望檢舉達人及檢舉魔人們也能多多檢舉此項違規。
原來現在要罰了!
很早就有啦
從2015年開始,只要路上有看到駕駛抽煙,不管是汽車機車我通通會檢舉,已經檢舉約90次了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行為者,處600元罰鍰,此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3項

最好要加註影響我的行車安全,這樣成功率很高,歡迎大家多檢舉!
30公分 wrote:
全國警方9月1日起展...(恕刪)


騎機車的要罰重一點
02933 wrote:
從2015年開始,只要路上有看到駕駛抽煙,不管是汽車機車我通通會檢舉,已經檢舉約90次了


加五分!
buzzbee wrote:
加五分!(恕刪)


感謝!
也請多檢舉這種的喔~

不過...
如果汽車是非駕駛(=副駕.後座乘客)、機車是非騎士(=後座乘客)抽煙,檢舉就不會成立
onereturngood wrote:
本來就該罰了,每次開...(恕刪)


最愛這種人
在後面慢慢跟等丟煙蒂就賺到獎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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