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時候因為很多張信用卡只交最低金額所以被銀行停卡,然後銀行叫我去信貸還卡債,都有正常交錢,後來看到土地銀行信貸利率較低,所以在2007年的時候跟土地銀行信貸然後把前一個銀行的信貸還光,但是我在土地銀行信貸期間有兩三次遲交紀錄最長拖到兩個月,後來在2011年的時候我已經全部還清,到2016四月為止我沒欠銀行半毛錢,最近想買房子想請問1.2005信用卡被銀行停卡,會算我信用不良嗎?2.土地銀行最多遲交兩個月會影響我的房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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