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徐女婚後擔任家管,去年開始瘋玩手遊,在遊戲中結識大她10歲、在廣告公司擔任高層主管的男網友,2人因此發生婚外情。徐女丈夫於去年4月間,無意間發現妻子偷吃,徐女只好向丈夫坦承,有和對方上摩鐵開房間4次,徐女丈夫因此怒告2人通姦。雖徐女承認犯行,但小王卻矢口否認,檢察官認為,缺乏性器官結合的證據,處分兩人不起訴;徐女丈夫提告刑事不成,改提民事訴訟,向小王求償100萬精神損害賠償。
基隆法院審理時,小王仍辯稱未和人妻發生性關係,但法官依據當初法醫勘驗結果,認定徐女供述小王鼠蹊部有乾癬、性器官未勃起時的長度,比丈夫長3公分等私密特徵,皆與實情相符;此外,徐女丈夫掌握事發後,小王教導妻子「否認到底,只要不被抓姦在床,就不會有事」的錄音檔。法院認為,徐女丈夫提供的事證,雖無法確定2人確有通姦行為,但曖昧戀情已超越一般男女關係,已侵犯徐女丈夫配偶權,判決被告應賠償40萬元。
以後要把人妻的眼睛蒙起來,不能看到GG的長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