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台北做繪圖工

家住中壢每天通勤

工作環境不錯薪資尚可

目前上班1個月還在試用期

考慮到未來發展與通勤浪費時間

決定另謀他就

前些日子便與上司提出離職

過程中上司推三阻四

我承諾會在兩周內把手上工作完成並交接

上司還是希望我繼續下去

最後也沒談出結果

今天我同事跑來勸我

說那位上司提出兩點

1.繼續做 2.照公司流程45天後離職

如果不從

以上司的人脈,我下一份工作會出問題

聽完後我很不爽

我上網查過試用期當天提離職可當天走

我都承諾不會讓別人擦屁股了

實在不懂為啥要強留這一個月

我耳根子軟其實也有做完這個月的打算

但從小我就極度不喜歡被威脅

現在真的很不爽

想請問大家

我該怎麼辦



文章關鍵字
這是工作倫理,不要打壞你以後未來的風聲,照公司規定走吧。。。
聽起來應該是還沒找到下一份工作

建議告知離職後的45天先邊做邊找,等找到後再依據勞基法的離職預告走人

因為就算公司規定適用期離職要45天,但只要規定的比法規還嚴,其實就沒有效力

先忍一下,職場以和為貴,日後也好相見,除非你真的待不下去

45天好久~
45天好久~
45天好久~
45天好久~
45天好久~

不過繪圖的人脈有這麼廣嗎??????

~我真的很懷疑~

如果還沒找到工作先做著吧
當兵時 長官說
你在亂搞 會有當不完的兵

你也不是退伍了?

什麼經理.副理阿
沒做最大...有聽過吧!!

newneo wrote:
目前上班1個月還在試用期
考慮到未來發展與通勤浪費時間
決定另謀他就


為什麼是上班1個月了,才想到未來和通勤時間的問題???

這些問題,決定報到前不是應該先想好了嗎?

別人怎麼威脅你,那是他們的事,行得正做得就不用怕沒出路。

只是,你反省過你自己了嗎?
依然勞基法應該是7天就可以走了!你提出離職他不讓你走可以提告舉發.
請把恐嚇部分錄音
離職前再撈一筆
大絕招
就乾領薪水45天什麼都不作
看他能怎樣
乖小孩不要學哦
試用期 馬上說不做 就走人 也還好吧
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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