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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 公布LED燈泡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
2020-06-09 <自由時報>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燈泡是民生必需品,但燈泡的壽命問題卻屢遭消費者詬病。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日公布市售「LED燈泡」檢測結果,超過3成LED燈泡壽命不合格,甚至連標示時間的4分之1都不到。
消保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購樣29組市售LED燈泡,進行品質及標示查核;檢測項目括功率、光通量、發光效率、色溫、色差及演色性及光束維持率(即壽命)等。結果顯示,品質項目有9組不符合規定,在標示項目也有7組不合格。
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本次抽樣的LED燈泡,每一款都同時測試5顆,以避免誤差;其中最受矚目的壽命檢測,是檢測抽樣的LED燈泡標示壽命的4分之1,如標示可使用2.5萬小時,即檢測6千小時,且光束維持率要達70%。
結果發現,29組燈泡中,就有9組不合格;王德明直批,「只檢測4分之1的時間,竟出現一次測5個,5個都不亮的情況。品管如此鬆散,根本就是欺負消費者,也欺負法規」。
王德明說,LED燈泡的壽命問題最受人詬病,但檢測燈泡壽命曠日費時,這次光是測燈泡壽命就要6千小時,標檢局幾乎花了一年才測完,且電費預算都幾乎耗盡,不但「花錢又花力」;他認為廠商可能也抓準了主管機關難以檢測的弱點,因此企圖蒙混過關。
本次檢測的LED燈泡不乏知名品牌,價格都不便宜;根據測試結果,包括「combo高效節能燈泡」、「光視界KINYO超節能燈泡」、「Arcadiatek LED燈泡」都在不合格名單中。
標檢局組長王俊超表示,LED燈泡屬於應施檢產品項目,本次「品質項目」不合格的產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標示項目」不符合規定者,違反「商品檢驗法」部分,也將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
王俊超坦言,這次違規比率確實不低,除了處分外,後續標檢局會進行專案查驗,全面檢視市場上LED燈泡品質,也會逐一輔導查核業者,了解問題所在;由於多數LED燈泡都是中國製造進口,也會加強邊境管制,對檢驗不合格廠商,會逐批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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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燈泡知名品牌包括「旭光」、「歐司朗」的LED燈泡也都被列為壽命不合格。反倒是大賣場的自家品牌,包括大潤發、特力屋、家福牌等LED燈泡則都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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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使用東亞LED燈泡也不耐用嗎?我買4顆2年左右已有3顆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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