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eezan wrote:我即時告知物流人員必須將回收資料文件及本人雙證件影本裝入破壞袋並密封,此時物流人員告知我說不可裝入密封,物流人員回應...因為所有資料必須交回給物流公司主管看,...(恕刪) 一樣,物流也是這樣跟我講,傻眼到底有多少個主管可以看?
我昨天遇到的新竹物流人員也是在我之前就破壞密封袋,我看到的時候已經是他手上亂七八糟的一堆文件和信封。我拿到SIM卡,在合約上簽了名後,交付證件影本。看著他把合約和影本收入信封,然後等著傳說中密封的動作,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物流員準備走人。我問:就這樣嗎?他回:就這樣。(快步離開)看了上方回文我才知道,原來還有一個密封袋啊啊啊!!!我只看到信封,而且沒有密封!雖然我有在影本上註記,但沒有註記得很清楚......(專案名稱啊、申請的電話號碼啊、只註明申辦台灣之星門號用)現在好擔心到時門號會無性生殖多子多孫啊啊啊啊~
我寫的比較多【限申辦台灣之星106年雙11特案專用】,寫到最後【特案專用】四個字會變成直立的 (因為位置不夠了),【特案專用】四個字寫在照片旁邊直立的,還會寫到身分證的防偽線上面,這樣子以後也不可能再做他用。健保卡正面故意一開始寫的時候,把【限】字卡到健保局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