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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跟這位仁兄發生交通事故,最好立刻請警察來,免得他事後又不認帳。
2011年2月8日,這位先生在輔仁大學前的加油站跟我姑姑發生擦撞,造成我姑姑手腳多處擦傷,機車也損傷。
當下這位先生雖然有陪同我姑姑去醫院治療,也出示名片說他會負責,但卻在2011年2月10日由他父親陪同前來
協調賠償時,全盤推說是我姑姑撞他,連機車修理費都沒有賠償。我姑姑八十多歲的人了,還好只是擦傷,其他並
無受傷或身體內傷。
希望大家要注意這樣的駕駛人,跟他有事故,不管事故大小一定要當場跟他處理或請警察備案,免得被這種肇事人
氣的半死又要自己花錢消災。真是不負責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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