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有關賣二手機車的問題…(賣家能要求退車嗎?)

大家好~!最近在FB上賣了一台1X年的機車,原先因太久沒騎無法發動,PO文試水溫有人會想買,於是把機車送修好方便過戶,修好後告知買家,問他是否先來現場看一趟以免到時有爭議,對方回說太遠了就照所說的買車確認一下而已,問是否有代修,是否有大撞過,回對方當時清了一下化油器,又照機車行所說的煞車線也一起換了,其它正常…
過戶當天買家有現場看過車身等等確定沒車禍過,就去辦過戶了,結果當天他告知車子會有放炮的情況,問知不知曉,因久沒有騎那台且以為十幾年的老車多多少少會放炮(因山上的老舊化油器版機車好像很多都會放炮)當天他大約騎了約八公里了…
再過兩天他又來訊說機車煞車不靈、避震器壞了、引擎聲大、啟動馬達故障等問題…可是有些無言的是,像煞車不靈、引擎聲大這兩點應該比較主觀的吧,再說避震器壞了、啟動馬達故障的話,應該過戶當天騎那麼遠應該也知道了吧,怎可能在說放炮時都沒說呢??
也請問了一下當天去找代驗車的人員,他也是回說他覺得還好耶,那麼多東西壞掉哦,可是那天明明就很好發動(這樣怎可能啟動馬達故障)
後來買家說之前詢問時告知車況正常…(可是像過戶當天我也是騎了3X公里去監理站的,以不是專業人員來說的話,車況正常不就是能發動能騎乘嗎?況且機車行也沒有告知說哪裡壞了該換等等,應該也不算有代修沒告知吧)
請問各位大大的看法呢??該退車還是不理他呢?
心海0628 wrote:
大家好~!最近在FB...(恕刪)

他當是買新車嗎?
試過車了毛還那麼多
二手機車自售通常就是現況交車!
現況交車就是成交前,買家親自看車,試乘過...
由買家親自確認車輛沒問題或當下狀況可以接受!
所以才進一步完成交易和過戶...

現在買家在哪邊雞蛋裡挑骨頭~
個人認為可以向其說明自售車的現況交車原則!
爾後不必理會買家退車要求...

如果要走法律路線,那就看樓主願不願意陪他玩!
提告那是他的權力,但不代表他有理,能勝訴~
更多這種人,吃定對方怕打官司會妥協......

而真正進法院前會有協調程序~
在這裡,就看雙方怎麼談了!
例如再退一點錢,或把車輛問題再負責維修等...
甚至就退車退款......

但若是我,我不會有任何退讓~
這是中古車,本來就不可能跟新車一樣...
尤其對方說的故障~
交車前故障賣家要處理,交車後故障買家自己處理!!

但若是隱性的,交車前沒辦法立即確認到的故障...
以及賣家不曾口頭上告知的......
就看你要不要幫忙處理了!
買賣合約內寫現況交車,是否代表車商就完全不用負責?

我相信你們買賣應該沒有寫買賣合約書之類的東西~
猜想,可能連"現況交車"都沒口頭聲明吧?!
說真的,有些事若連口頭上都沒說...
確實會有點麻煩!
但是...買賣契約只要口頭答應就成立

以上為個人拙見,僅供參考!
⚠ 騎機車很討厭莫名其妙被狗追著吠,甚至被狗咬!我不能打那些狗自保,因為那些狗有人罩...
害我想到梁先生3萬買重機
叫他找記者啦
二手就是現況交車,
他當作是在買新車嗎?
是我的話才不甩他勒-.-
沙羅季曼 wrote:
二手機車自售通常就是...(恕刪)

謝謝您寶貴的意見~!對於一般使用者自售的話,應該十個有九個不會去提到(現況交車),另一個剛好有在看到其他人的經驗才會提…二手車本不就是現況交車嗎?因為老舊車本就存在零件老化的問題(應該大家都知道吧,而買家據他所言應該更常在買賣二手車才對,且在辦過戶時看到他的印章上還有標明買(賣)車)
現在買家換牽拖說,因為信認所以沒有先試車就過戶了,更好玩的是他又說沒有故意刁難是車款問題(可是之前聽他說他有兩台同款車了),這樣的話是車款問題,他應該很清楚才對…
如果選擇不理他的話,能否直接把他封鎖呢??這樣會否有其它的問題產生呢??謝謝您
心海0628 wrote:
謝謝您寶貴的意見~!...(恕刪)


賣二手物,成交前先把話說清楚很重要......
現況交車說白了是:醜話說在前面!
不要買了之後才來跟我GGYY的說這裡不好,那裡有問題...

如有任何文字對話紀錄,你注意妥善保存~
你甚至可以開始從裡面找以後若上法院時...
可以作為證據的對話,例如你說:因為信認所以沒有先試車就過戶了
你提供試車機會,但買家因為信任所以沒有先試車就過戶了...
那麼成交後才發現商品有任何問題,買家必須自行承擔!
當然前提是重大瑕疵都有據實告知...
至於中古車合理的老化及消耗,那責任不在賣方!

另外你文中提到:可是之前聽他說他有兩台同款車了...
實話說,這讓我懷疑對方買你的車,偷天換日交換了你車上好的零件!
簡單講,現在他說故障的部份,很可能不是你車上原本的...
但這只是合理懷疑,我沒有要指控對方什麼!

總之,我個人認為你有權拒絕退車~
中古車本來就會有些問題,買方要求退車的理由不合理!
而你若不想退車,就準備好跟對方走法院...
然後現在就開始做功課!!

不建議封鎖對方...
買賣有糾紛,我認為很忌諱這種行為!
保持溝通渠道,至少上法院時可以證明你一直很有誠意要解決問題...
但你無法接受買方不合理的要求!

另一方面是,兩造協商的文字對話裡......
或許可以得到對你有利的證據!
這就看你怎麼套話了~

拙見,僅供參考...
⚠ 騎機車很討厭莫名其妙被狗追著吠,甚至被狗咬!我不能打那些狗自保,因為那些狗有人罩...
沙羅季曼 wrote:
賣二手物,成交前先把...(恕刪)

謝謝您
不是網路購物,沒有七天鑑賞期,可以不退車,但是所有對話都要留著,避免以後上法院
沙羅季曼 wrote:
賣二手物,成交前先把...(恕刪)

謝謝您~!對了再跟您請教一下~!像之前所說的這些情況算重大瑕疵嗎?
還有這些情況本身在過戶前的根本不知是否損壞的話,也算隱瞞嗎?因為去機車行保養或最後面那趟有清化油器留車好幾天,機車行也沒有說其它東西有損壞…這樣的情況之下一般使用者稱為其它都正常是說的過去的嗎??
這樣的話.一般使用者根本就不清楚如何算壞了…正常不是都是壞到無法騎乘才會認定零件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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