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對機車上高速公路的看法!


lkg0958 wrote:
所以紅牌爭取成功 ...(恕刪)
在活動中,沒有分牌的顏色,也沒人要求要什麼顏色的牌才能參與。

加上本來的訴求就是逐步開放,並沒有人排斥白牌,只是媒體沒完整報導...

orea2007 wrote:
你不怕上高速公路被大貨車撞成罐頭嗎?(恕刪)


我怕阿,怕死了,所以我才不要跑在大貨車四周,能閃多遠閃多遠,我也盡量不要切進他跟前面大貨車中間的空間內阿,重機會嗎?還想爭取鑽車縫合法化咧!

aderek wrote:
https://zh...(恕刪)


台灣的症罈裡面滿是瘋鹽風雨充斥著各式烏煙瘴氣吸收了有害健康輕者身體不適幻視幻聽重則得病致命諸君不可不慎。
藍山丘 wrote:還想爭取鑽車縫合法化咧!

又是個斷章取義又沒用功的
鑽車陣這件事情,在一般道路上本來就沒有完全禁止。
有禁止的是那種沒有分向線的巷弄。
頂多再一個要距離兩側車輛50cm以上。
也就是說一般道路跟快速道路從車道間過去,頂多只違反50cm這個限制。
而這個規定從50cc小機車到大卡車都適用。
四輪車不鑽只是過不去而已。
你看只要空間夠,四輪一樣把單線開成雙線,雙線開成三線。
如果要說50cm這個規定的話。
其實現在路上每一台在鑽的摩托車跟四輪車沒有一台符合規定的。
當然鑽車縫這件事情快速公路以上就是一概禁止。
而快速公路以上,
大型機車騎士的訴求一直都是希望在車流"極低速"甚至停滯時可以開放車道分割或車道共享。
而不是希望允許高速鑽車縫。
目的是避免如果大型機車真的多起來拖長車流。
如果以後原本開車改用大型機車騎高速公路通勤的人多了。
這樣真的可以減緩塞車狀況。
也可以避免塞車時被後車撞擊。
這些不是大型機車騎士自己胡扯的。
也是參考其他國家作法而來的。
orea2007 wrote:
又是個斷章取義又沒...(恕刪)


今天不是在討論上高速公路嗎?那我不跟你扯平面道路跟快速道路,就談高速公路,現在規定就是「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極低速下車道分割不就是違規嗎?就算空間夠,四輪把單線開成雙線,雙線開成三線也是違規一樣要取締阿為什麼重機就可以例外?

當然你可以說現行規定不合理想要改變,那至少要定義出來極低速是多低?甚至應該規定要在靜止時才能鑽,不然執法取締上會有困難。
而且都還沒開放上高速就在爭取這個,不覺得應該等先能上了再觀察看看台灣車那麼多的環境是否適合開放鑽車嗎?要循序漸進阿。

另外,想要鑽車的說可以避免被追撞,那如果因為鑽車擦撞到汽車、或是有人變換車道因為重機小沒看到導致重機撞上,一但出事故塞車隨便都是回堵幾公里的,少掉你一台的空間去賭那幾千台會不會塞車划算嗎?另外你後面會撞你的就一台,鑽車一路鑽好幾百台,你覺得哪一個出事故機率大?

速差越大越危險,當大家慢慢時速10公里龜速時重機用60公里鑽過去比110超100的危險是常識吧,那為什麼要鼓勵危險的舉動?如果只是要紓解車流,建議針對易壅塞的路段專門開放重機行駛也是一個方法阿!
汽車駕駛會擔心重機鑽車縫?
難道大家會以為汽車看到重機旁邊那塊肥美的空間都沒想要鑽的啊?

如果騎重機出事的都是立委的家人,請問立委的看法?就好比酒駕一樣,撞死都是立委的家人,酒駕刑法還會這麼輕嗎?
日本125都可以上高速公路了,我們在台灣的井底之蛙還在爭,都有法律依據了,不依法行政,其它廢話都不用說了

taiwan168888 wrote:
但是高速公路肇事率低,所以即使肇事後死亡率高,整體死亡率還是會比在一般道路低


根據美國2015年的資料 150CC以上機車上高速公路, 一旦肇事死亡率接近6成
你覺得以台灣的高速公路的路況和車流量, 一旦大型重機肇事, 死亡率會低於6成還是高於6成呢?
thomasyang85 wrote:
日本125都可以上高速公路了,我們在台灣的井底之蛙還在爭,都有法律依據了,不依法行政,其它廢話都不用說了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請問國三甲是不是高速公路?重機能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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