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重機上高速公路很危險的,勇敢的留個言吧!!


waterdog wrote:
我近日看到政府的種...(恕刪)


抽煙會得肺癌!

喝酒會得肝癌!

看手機會失明!

玩手遊易腦殘!

所以政府為了國人建康及生命安全! 應該全都立法禁止....
我覺得重機上國道應該會比在一般道路安全多(畢竟沒那麼複雜的行車環境)
但是我比較怕的是,明明不是我肇禍,確壓到人後的責任跟耗時
同前面幾位,可以先把那幾條法律改一下嗎?
改掉的話,這樣在一般道路也可以免擔心受怕呀
台灣的鳥法不跟著時代改進..............
對啊!上國道好危險 就連開車也心驚驚 還在待在家比較好 省油省開銷 時機歹歹不管開不開車 待在家比較省錢又安全
各環節都有可能讓您吃上官司煎熬的一兩年

請支持國道鴨肉有責條款,最有保障

國道鴨肉有責條款 草案 (不分交通工具,汽車駕駛or乘客也有可能噴出車外)

鴨肉是指物體肉體肢體已經跟交通工具分離,自然靜止在車道上或成各種方向的運動行進狀態在車道上或拋物線運動,被後方或旁邊車道車輛所壓輾過去或空中狀態重擊等等各種狀態 (可再修正補充)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可再與氣象局確認,日出後的時間可再議)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的鴨肉無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7. 其他異常天氣狀況影響視線的鴨肉免責

8. 其他事項待補充

9. 最新: 遇閃電/暴雨/強風各種天氣狀況導致重機騎士噴飛的各種鴨肉狀況全時段免責.

10. 重機騎士身上建議或強制安裝十八個行車紀錄器,不管怎麼噴飛被鴨肉的都有360度的鏡頭畫面可以錄到還原事實

11. 創 光速 戰紀 的夜光衣要列為重機騎士上國道的標準配備

12. 重機騎士因任何理由自撞前方車輛,前方車輛無責 (請參考三峽金牛角少東事件,新聞說疑似視線不良及前方車輛後車燈不夠亮而撞上)

13. 重機騎士車輛因車尾燈太暗或方向燈太小,變換車道時無法明顯顯示時,導致後方車輛撞上....有爭議待研究
前一陣子下大雨,不論白天或晚上其實都不太容易辨識地上有積水。汽車碾過水那一瞬間能很明顯感受方向盤的拉扯力量,以前有過一次騎125在浮洲橋上高速碾到水摔個狗吃屎,之後每次碾水而過都會有陰影。

加上每天下班東西向跟北二高塞車

私心想法~不支持重機上國道
危險的是駕駛人本身的行為吧?
跟什麼車種有什麼關係?
三寶指的是車還是駕駛?
考駕照的是車還是駕駛?
CANON EOS 7D CANON EF 50mm 1.8 II CANON EF 70-200mm 2.8 L IS USM CANON EF-

waterdog wrote:
我近日看到政府的種...(恕刪)


汽車上路是對人類生命的威脅
速度又快又重
不管是對是錯,撞到人非死即傷
汽車不准也不可以上路
不要說高速公路
平面路也不准

勇敢地來留個言吧
危不危險對騎重機的人沒差吧,反正北宜都敢在大卡車面前卡普了還有什麼不敢的

只是看看各地方的例子,哪裡開放哪裡就被弄臭

台三以前的寧靜純樸小鎮,怎麼變成飆車聖地了,北宜鬼故事越來越多了,水果日報破西瓜畫面

越自由越開放亂象越多,能少一條道路被汙染就少一條

這問題其實都在政府不願面對,明明二○一二年公布開放紅牌重機「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國道,至今卻只開放五公里長的國三甲,重機也比照汽車繳了稅,政府收了錢又不辦事難怪重機族不開心。
如果現階段政府無法處理大部分民意也不支持,簡單點就直接修法,重機恢復同機車路權與稅制,二方也不需對立在那吵半天,浪費口水又無解。
小客車: 重機好危險,肉包鐵......應該取消(路權)

遊覽車: 小客車好危險,不耐撞......應該取消(路權)

大貨車: 遊覽車好危險,鐵棺材......應該取消(路權)

火車: 大貨車好危險,會亂噴......應該取消(路權)


結論:原來(前瞻計畫)的好,現在才知道,政府真是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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