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也要考量比例問題
以主要交通工具計算
機車一定是大部分台灣人擁有的交通工具再來可能 公車 火車 捷運
再來汽車
重機應該是比例偏少的
以1000個來說可能800個都有機車 那有有汽車的可能有300(以一個正常家庭擁有一部車計算)那擁有重型機車可能不到50
所以再以出事率下去做計算
重機真的是非常少的一個族群
最常看見機車出事 可能大部分人有騎過機車 很少不交通違規過(可能有違規 壓雙黃 錯是走錯車道) 或是出車禍 其次 汽車出事 但比例可能就不高 相對的重機因為族群小出事可能是個案 但相對性比例就高 其實應該都是比例原則 還有符不符合 經濟原則
所以開放重機跟不開放 個人覺得爭取是好事 但是以比例原則還是需要看整體性的民意 畢竟少數服從多數 在那用不正當手段去爭取一點意義也沒有 就跟XX抗議年金改革沒兩樣 所以台灣國道想開放 重機 除了觀念以外還有很大的空間進步跟改良 法律措施 等等 以及民族意識 就我個人覺得現階段 開放國道 去路上隨便訪查民意 猜測支持開放的人不到10趴
~風~阿肥~城~ wrote:
有看過國外車禍影像或是motogp比賽時轉倒
大多騎士會往前翻滾或是滑行十公尺以上
你只要保持安全距離為何回輾到人?
偶看過GP 一堆摔車側滑的
您怎麼都當作沒這種情境啊?
好奇怪啊
還有國道夜晚一個肉體躺在地上,一堆鴨肉案例
每台鴨肉的車子都說沒看到,或看到了反應不及
您怎麼都當作沒這種情境啊?
因此,皆大歡喜的方案就是
請支持國道鴨肉有責條款,最有保障
國道鴨肉有責條款 草案 (不分交通工具,汽車駕駛or乘客也有可能噴出車外)
鴨肉是指物體肉體肢體已經跟交通工具分離,自然靜止在車道上或成各種方向的運動行進狀態在車道上或拋物線運動,被後方或旁邊車道車輛所壓輾過去或空中狀態重擊等等各種狀態 (可再修正補充)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可再與氣象局確認,日出後的時間可再議)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的鴨肉無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 有行車紀錄器就可,錄不到前方就是飛過來的
7. 其他異常天氣狀況影響視線的鴨肉免責
8. 其他事項待補充
9. 最新: 遇閃電/暴雨/強風各種天氣狀況導致重機騎士噴飛的各種鴨肉狀況全時段免責.
10. 重機騎士身上建議或強制安裝十八個行車紀錄器,不管怎麼噴飛被鴨肉的都有360度的鏡頭畫面可以錄到還原事實
11. 創 光速 戰紀 的夜光衣要列為重機騎士上國道的標準配備
12. 重機騎士因任何理由自撞前方車輛,前方車輛無責 (請參考三峽金牛角少東事件,新聞說疑似視線不良及前方車輛後車燈不夠亮而撞上)
13. 重機騎士車輛因車尾燈太暗或方向燈太小,變換車道時無法明顯顯示時,導致後方車輛撞上....有爭議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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