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就是樓上所講的這句話:冤有頭債有主。誰有責任,誰就會需要賠償。
照片中,該地磅的四周有黃線標示,地主應該會主張,已經善盡提醒,又因為是無償提供使用,恐怕也難以歸責到地主了。
所以,要往樓上說的方向去查查看,看看是不是違建,地磅的設置,也要經過公部門審核,有設置的條件,如果當初審核有缺失,那麼公部門將會有賠償的責任,但是相反的,因為地磅設置需要審查,也可能是合法設置,現在道路又鋪得好好的,那麼,要向公部門要求賠償,機會就不大。
回到肇事主因,既然主要是因為地磅與路面的縫隙過大造成摔車,現在最關鍵的是,地磅是在哪時候設置的?
如果在道路開通之後,地主才設置該地磅,那麼,就會有責任了,因為這是既成道路,即便是私有地,也要負很大責任,公部門恐怕也會有很大的責任,因為審查核准應該是有嚴重瑕疵。
但是,地磅要是在道路開通之前,就已經在哪裡,就已經有了,是合法設置,現在地又還是私人的,地磅四周也已經有黃線標示,而且算是明顯,那麼,到最後能夠要求到賠償的機會,應該不會太大。
摔車受傷,復原之後,還有漫長的復健,不知道該怎麼講安慰的話,只能提醒其他車友,要是有看到路上有黃線標示,要留意,小心通過,以避免意外發生了。
備註
地磅設置應該會有規定,例如:臺北市營業地磅設置標準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10070020000100-0651022)

以照片來看,上述畫紅線的三點,要看看是不是符合,不過這是台北市的規定,並且是營業地磅。會需要查查看當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