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幾天晚上騎單車行經照片中該路口時,悲劇發生了。
當時行經該路段光線昏暗,只能依靠車燈來判定路面是否有陷阱,但一轉入路口發現地秤縫隙時,本人當下想往外偏卻也來不及,就發生前輪卡入整人飛出,造成左手掌骨裂需要開刀,左腿膝蓋嚴重破皮流血,剩下輕傷就不多說,單車則是放這還沒去處理看受損如何。
不過聽聞受理報案員警先生說明,該地秤是私人土地上建照的,對方回應不想賠償不理會。
因此想請問這樣情況下,只能自己認倒楣遇上嗎?
謝謝。



剛警方打電話來說那條路超過一半是他們公司的,看來要上法院了。
在4月3日員警來我家收回交通報案單,因為地點是私人土地只能幫忙做筆錄跟紀錄事發照片等。
然後員警有來跟我說明
該地地主訴說:
那塊地他本來就不開放,他只是方便自己叫貨的水果車可以馬上秤重馬上開去自己巷內工廠而已,還說只要有用路人經過他都會請員工或是自己喊私人土地請進入(個人認為聽他唬爛),還有他說那地方的柏油路也是地主自己鋪設的(原來人這麼好連公家水利地也一起鋪設),因此他不想理會在那出事的人(就是倒楣的我)。
但是本人我想問地秤可以隨便就安裝在彎道處水利地路邊嗎? 然後都不用任何警告嗎? 這樣以後有想害人的也可以隨便在轉彎處購買一塊私人土地然後裝類似地秤然後看哪一個轉彎靠近路邊的進去插入縫隙或是滑胎出事。
還有當下受傷後我還看到前方還有2塊5公分左右石頭在那,當下還慶幸沒飛過去撞到那2粒,不過當下手腳都痛就沒拍照因此這點也沒法說真假,只是這樣在路邊還是無任何標線跟警示的危險私人土地這可以這樣亂來的嗎?
最後也分享發生地點給各位,畢竟彰化縣員林市騎車的也滿多的
地點:510彰化縣員林市員水路一段389巷
請注意以後鳳山寺下來別經過那條路,當天就是想避開車多的山腳路才過去那條路,早知道就別管也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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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更新
各位大大你們好,小弟忘記要更新這篇後續結果了
本人最後再提告期限的最後幾天有對地秤的老闆進行傷害提告,然後雙方最後都達成和解。
我的要求就是地秤要重新油漆或是在周圍塗反光漆,並且要在四周擺放三角錐+阻隔等反光物避免日後有人跟我一樣灣過去就飛了。
賠償金額就只是意思包個參加朋友婚禮那種級數的,主要是我有意外險幫我賠償工作損失費了,因此這點我就比較不管了就隨意對方了,所以我會提告就是想讓對方可以把地秤給弄得更安全。
最後說實話我也是不知道那地秤有沒有合法拉,畢竟彰化縣政府當初回答我對地秤的疑問根本有回就沒回一樣,所以我就放棄這項了,最終只要避免有人在跟我一樣就好了。
並且謝謝一些認真回覆我的大大以及那些不知道是回覆什麼意思沒意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