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測試是從北士商騎到金山,我看到民生報的廣告跟同學范文杰一起去混入隊伍一起騎。
騎到金山報到後,工作人員發現我們兩個只有15歲與至少滿18歲規定不符,但很驚訝我們的體力,經過努力爭取與父母同意後,破格同意我們可以參加,但最後只有我完成報名並完成全程。
當時的郭叔(對我來說是阿公阿)很照顧我,身為小朋友全隊的大哥哥姐姐也很照顧,非常感謝大家。
當時有一位隨行陪騎的國手蔡興國,他是我的偶像,每次騎在他後面看到超級粗壯的小腿就非常佩服,也正式接觸到自由車界國手的訓練世界,活動結束後就開始跟著興國屁股後面慢慢訓練,到高三畢業前背著快10萬的腳踏車(靠加油站打工賺錢買的,豪邁125當時一台45000元)做野雞車全台到處比賽,很美的回憶。
很感謝踏板上的勇者讓我的學生生活如此特別。
特別感謝小隊的隊友張世杰與古巧芳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