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自行車活動出現了令人遺憾的事情,但是大家不能不知,自行車競賽是意外險的除外條款保險公司在意外險這塊,出了事是無法獲得理賠的。(醫療險、壽險....還要看條款)

隨便找一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條款都會有這條:

【不保事項】
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除附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有些公司規定除外項目更多如:滑雪、跳傘、衝浪.....等)

各位了嗎?為什麼主辦單位要強調瘋系列是活動而不是競賽。

通常這種活動是有爭議的,保險公司不會承保。不是主辦單位不想保!!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這是一般的保險除外條款
但並不代表競賽時,主辦單位跟保險公司另外的保險契約

通常這種活動是有爭議的,保險公司不會承保。不是主辦單位不想保!!
錯了,這種一定是主辦單位沒有保

舉個單車活動的例子
http://bao-ming.com/merida/merida/activity_content.php?activitysn=22&contentsn=86

* 保  險:台灣人壽意外險,每人100萬保障+ 10萬元意外醫療保險。

看怎麼保,保險費用怎麼計算而已
再危險的行為也是可以有保險的,就看保險費而已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Openfish wrote:
保險公司的意外險條款都會有這條:

【不保事項】
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除附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各位了嗎?為什麼主辦單位要強調瘋系列是活動而不是競賽。



環台賽是比賽。

瘋系列是活動,兩者相差很多。

其實從一開始,媒體就有發表「車隊訓練活動發生意外,自行車選手要參環法自行車賽夢碎」的
詭異言論,標題與內容如下。

魂斷輪下 陳長來環法自行車賽夢碎
http://www.nownews.com/2010/07/05/138-2622604.htm

公路練習賽遭撞 自行車卡嵌進車頂1死2傷
http://www.nownews.com/2010/07/05/11490-2622408.htm

如果按照這樣的新聞的無腦邏輯,是不是一般民間人士組成的車隊,舉辦騎乘活動,有記錄騎乘總時間
跟「名次」就能被當成競賽呢?

如果近來不幸往生的車友被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我懇請相關車友提供保險公司名稱,讓車友們一同向消保官
檢舉,大家一起出錢來告這些保險公司,並且要求因保險公司有違誠信,應全額退還保費。

所以回過來說,瘋系列是活動,不是競賽。

モーニング娘。最高!
小弟承保的保險公司認定瘋系列跟NS是活動不是競賽
參加競賽,我想我連報名資格都沒有吧
在台灣能參加競賽的人沒幾個吧
星辰物語 wrote:
小弟承保的保險公司認...(恕刪)


報紙與媒體看看就好
只要是保險公司受理了!就一定會理賠!除非是當初送件的名稱與後來的名稱不一樣! 如當初是活動變成600k自由車賽活動! 多了一個賽字是差很多的!
這也是受害者要大家不要再說賽事而是600k活動!
cyclo0916 wrote:
報紙與媒體看看就好只...(恕刪)


那以後,瘋系列得文都要移到自行車活動那裏,因為不是競賽..........是活動
瘋系列算活動還是競賽,不是你我說了就算..
要看保險公司核保部怎樣認定..

假設保險公司核保部認定瘋系列算競賽..
那...只能告保險公司打官司,請法官來認定.
看來以後意外險不理賠的項目又會增加"極限活動"一項.
是騎車 摔倒

不幸身故
勿需說 參加xxoo 活動啊

就是 摔車 受傷 .......身故了



cyclo0916 wrote:
報紙與媒體看看就好
只要是保險公司受理了!就一定會理賠!除非是當初送件的名稱與後來的名稱不一樣! 如當初是活動變成600k自由車賽活動! 多了一個賽字是差很多的!
這也是受害者要大家不要再說賽事而是600k活動!


不要太天真了,以工作經驗來分享一下,如有錯誤歡迎理賠人員指教!

目前意外險有很多種投保方式,也有出發前一天打電話投保就承保了,根本不需要告知太多事項,但問題是等到實際發生理賠時,理賠人員就會再回頭看仔細,如果僅是意外醫療這種小錢,基本上賠你沒啥大問題,因為走法院所花的成本以及名聲的問題高於這些醫療成本,於是保險公司就會直接賠給你

如果不幸發生身故的事件,而投保金額大概只有200萬左右,可能也有機會領到理賠金額,但如果你投保的意外險金額的金額過大,比如說500萬或甚至1000萬,那麼這時候打官司以及名聲的成本遠低於理賠成本,此時保險公司就會依條款來拒賠了,然後再退還你保費,當做這件從來沒承保過!如果發生拒賠,當然你家人也可以到相關當位去申訴,這時候雙方再來上法院輸贏一番!

誠如某車友的發言,有些單車活動雖然說它只是活動不是競賽,但活動方式又設定時間內要挑戰完成,要說是活動不是競賽真的有點牽強,而保險公司的法務人員就可以從這方面作文章,於是理賠機率就不見得有那麼高了!

所以不要以為保險公司承保後發生事故就會賠給你,要看你賠什麼,也要看你到底有沒有善盡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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