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附近停好車,行李放好打開副駕駛門拿包包。
旁邊出現一隻大隻拉布拉多狗,我先對它微笑一下。
但他馬上吠了一聲,之後就往我大腿咬了下去。
受驚嚇的我只好先上車,但狗兒還是在附近吠叫。
心想來到不該來的地方,把車開走,同時發現狗兒又去別人家門口作勢咬人動作,
剛好陌生人手上拿這木棒揮動,狗兒才離開。
而我問了一下,發現狗是他隔壁鄰居的,那隻狗很兇。
後來在附近吃飯,問了老闆娘發現原來那隻狗有前科,他門隔壁的婦人被咬過。
心想這主人也太沒公德心了,順便去廁所看一下我的傷口,破皮紅腫了。
吃飽飯就走過去狗主人家,發現狗已經在他家裡面,所以跟女主人說你家狗咬人了。
之後小弟就直接請警察大人來,兩方各留了資料,但沒去警局作筆錄。
警察說這不需要作筆錄,要提告的話可以直接報案,警察才會幫忙做筆錄。
試問1.小弟不用去派出所備案嗎??(警察說不需要)
2.被咬傷提告的話,可以要求啥(醫藥費?)
其實是很生氣主人一直狡辯說他都有關起來,自己不知道為啥跑出來。
而且小弟也不是第一個被咬,我想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附近學童也蠻多,實在有夠沒功德心的。
3.提告的話或上法院會很麻煩嗎?
實在不想讓主人隨便繳各500掛號費就了事。
不知道有無經驗的大大可以跟小弟分享一下呢?
並不是要求啥大金額,只是為了一口氣,嚥不下,重頭到尾女主人一直認為只是不小心而已。
警察到了才說看醫生多少錢我再給你(感覺我好像在跟他施捨)。
01傳統有圖有真相 傷口沒很大(50元硬幣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