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品的狗主人,到底該拿她怎麼辦?

小弟住在永和區永利路靠近軍公教福利中心這邊,每天晚上大約七八點,都會有一個帶著眼鏡瘦瘦的中年婦女,拖著菜籃車,帶著三隻看起來很老的中大型犬散步走過,這三隻狗都沒有用牽繩牽著,就放任他們隨處走,隨處亂拉大小便!

好幾次都拉狗屎在我家大門口以及停車場,平均一個禮拜至少要幫她清一兩次狗屎。狗屬中大型犬,大便也是很大一坨耶,有一次親眼看到她的狗大在我家門口,跑去把走在前方的她叫回來清理,她還很不情願地說我叫那麼大聲幹嘛? 拜託,她都走到一百公尺遠了,我不大聲叫她她聽得見嗎?而且即使被我「大聲」過,他依然故我,放任狗一路亂拉....昨天又有一坨了....SHIT!!

面對這種人,到底該怎麼辦? 難道要每天晚上吃晚餐時間守在大門口就為了堵她? 真的把狗狗亂拉屎錄影存證,又能如何嗎? 還是想辦法把她的狗毒死,但我知道狗是無辜的啊....面對這種飼主,真的有夠無奈,真想把那些狗屎全部塞到她嘴巴裡,SHIT!!
文章關鍵字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5,&job_id=145077&article_category_id=2160&article_id=75573

Google找到的可找環保局

請參考
錄影拍照吧!客串當個檢舉達人.
說不定有獎金,又能讓環境更整潔.
一兼二顧.........

however1225 wrote:
小弟住在永和區永利路...(恕刪)

拍照錄影存證, 把那些屬於他的東西送回她家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

however1225 wrote:
小弟住在永和區永利路...(恕刪)


錄影存證給環保局

還有公告貼出來


狗沒問題

有問題的都是人

狗不懂

沒品的都是人
可以一路跟回他家,有門牌號碼就可以開罰,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一條第六款規定:「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也就是說,狗主人或是遛狗的人有清除狗大便的責任,如果沒有做到,依同法第五十條,可處新臺幣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罰鍰。

看他是要荷包出血還是乖乖清大便!
我打算用行車紀錄器放在大門口外偷錄,但看到樓上朋友說還要一路跟她回家,還真的覺得為了這些沒品的人要這樣辛苦,真的很氣人內!!
蝴蝶先生說

又沒有狗廁所,怪我咧!!

更何況大便到地上,會被土攘吸收,雨水沖掉,

又不是大到你家,你管我咧!!
拍照檢舉~ 多罰幾次他就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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