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wu wrote:
的確是滿扯的,在台灣做生意真好,消費者沒有思考邏輯概念,真是好騙,隨便一張白紙黑字,
就可以壓榨客戶,我們的教育真是成功。
什麼叫做隨便一張白紙黑字??你以為在玩扮家家酒嗎??
這種攸關金融秩序的程序,在辦卡前就該完全了解不是嗎
契約上的合約寫得清清楚楚,你隨便拿去給任何一個法官解釋都是同一個答案
違約就是違約,收到信用卡帳單也有2個多禮拜的時間可以繳款,
但連最基本的最低繳款金額都不繳納了,有什麼資格跟銀行談判??
成年人辦卡消費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信用卡契約是維持金融秩序以及保護消費者的一個合約
每個人如果都依照自己的認知來使用卡片,那何必要用契約來規範??何必要有法律??
最後看你的認知就知道...我們的教育其實並不成功...
rockwu wrote:
除非客服有清楚告知客戶本行一切依合約行事,只要遲繳一律加收違約金。
若是如此,不是鼓勵消費者如果會延遲繳款就不用通知銀行了,
反正違約金照收,又何必浪費電話錢和時間。
哪一間發卡銀行不是依合約行事,你買房買車辦手機門號哪一項不是依合約行事??
延遲繳款並不在合約的範圍保護內,就是有違約金,通知銀行要幹嘛??
行員閒閒沒事幹接電話聽卡奴說沒錢必須遲繳...然後行員還要大方的說沒問題,
我幫你註記並呈報主管說你不是故意不繳只是周轉不過來...這是你希望的服務嗎??
都成年人了...拜託一下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