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2月份是到月底才離職,
3月2就開始新工作,
2/28、3/1兩天沒勞保,
國民年金就收2個月整月份的錢,
收到單據的時候還覺得不可思議,
會不會是國民年金的單位搞錯啦,
打電話去問,竟然得到的答案是.............
只要1天沒勞保就收1整個月的國民年金
靠..................有夠搶人的






大家如果離職最好計算好時間,政府搶錢搶很兇,
通過這規定的民代真是不體恤人民生活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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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12更新:
就像32樓chizone大大所說的,前天前投書給勞保局於昨天終於接到她們來電,
客服說法令的規定『中斷一天勞保就給投保1個月國民年金』她們沒辦法,除非修法改變,未變更前只能依法做事,
但是因為假日導致勞保中斷的特殊情況,可以寫信告知勞保局,免繳這樣不合理的國民年金費用,
提供各位參考
當然藉此也希望大家透過自己選區的立委提議修法讓『國民年金可比照勞保一樣以天為計算單位』

PS:另外,勞保局的客服也說,國民年金屬強制險,不能不繳,至於罰責倒是沒說,僅有說要加計利息,
這點也提供拒繳的國民衡量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