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一條蟲 wrote:台股配股配息時,會從股價中扣除,合理嗎?胡搞!!!股利也列入所得課徵證所稅配股配息時,股價不扣除才算實質所得不是嗎?台股指數失真很久了,別再胡搞下去了!!!可以嗎?讓公平正義更上一層樓好嗎? 小弟其實一直在想股票配息給小弟好還是配股好如果是配股股數一直膨脹真的好嗎?畢竟買股回來註銷股本的公司,並不多 通常都說減資,錢給你
那你可以去找一擋值利率超過7%或最高的股票買進比如一檔股票20元公佈配息2元(10%殖利率)配息前一天你買一張花了2萬元買完隔天配息2000給你那天股價如果還是20元平盤賣掉你賣掉只花了手續費與證交稅大賺2000元如果跌停板~剩18.6元賣掉你還賺600元這樣玩你可以不用工作了不知道我有沒有算錯= =
freecloud wrote:如果不除息配息後隔天買的人豈不是傻B給耍了 台股配股配息時有必要從股價中扣除嗎?其實小弟一直思考這個問題我認為沒必要扣除方法很簡單就是個股除權息當天和前一天證交所對該股取消漲跌幅限制(每年固定這兩天)除權息前一天由市場買賣雙方決定願意用多高價格參加除權除息或放棄除權除息除權息當天也由市場買賣雙方決定願意用多高價格來買或賣已無股利的股票
在國外,如果分股利的話,必須在財報列為支出,所以企業的當年度的獲利在財報上,就減少了。(現金部位變少)在台灣,分股利就沒列在財報(支出)上。不能說,企業發了大筆錢回去給股東,但財報沒列支出,那這筆錢跑去拿裡了?所以為了讓總市值不變,隔天開盤,股價就會減去發的股利。但我總覺得在財報上面,列為支出會比較好,忠實呈現。
小孟孟566 wrote:不能說,企業發了大筆錢回去給股東,但財報沒列支出,那這筆錢跑去拿裡了?...(恕刪) 台灣是把分紅 放在除權 由股東負擔如果注意算一下 約0.5%價差 蒸發了這樣做的好處 公司成本降低 利潤提高但又怪怪的 分紅應算是薪水回饋 卻由股東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