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配股配息時,會從股價中扣除,合理嗎?胡搞!!!

股利也列入所得課徵證所稅

配股配息時,股價不扣除才算實質所得不是嗎?

台股指數失真很久了,別再胡搞下去了!!!

可以嗎?讓公平正義更上一層樓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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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一條蟲 wrote:
台股配股配息時,會從股價中扣除,合理嗎?胡搞!!!

股利也列入所得課徵證所稅

配股配息時,股價不扣除才算實質所得不是嗎?

台股指數失真很久了,別再胡搞下去了!!!

可以嗎?讓公平正義更上一層樓好嗎?

小弟其實一直在想

股票

配息給小弟好

還是配股好

如果是配股

股數一直膨脹

真的好嗎?

畢竟買股回來註銷股本的公司,並不多

通常都說

減資,錢給你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水云 wrote:
小弟其實一直在想股票...(恕刪)

以後會學外國
保留在公司 不配股 也不配息
但會市價買回 配給 高級員工
那你可以去找一擋值利率超過7%或最高的股票買進
比如一檔股票20元
公佈配息2元(10%殖利率)
配息前一天你買一張花了2萬元
買完隔天配息2000給你
那天股價如果還是20元平盤賣掉
你賣掉只花了手續費與證交稅
大賺2000元
如果跌停板~剩18.6元賣掉
你還賺600元
這樣玩你可以不用工作了不知道我有沒有算錯= =
不除息才是胡搞

如果不除息
配息後隔天買的人豈不是傻B給耍了
freecloud wrote:
如果不除息
配息後隔天買的人豈不是傻B給耍了


台股配股配息時有必要從股價中扣除嗎?

其實小弟一直思考這個問題

我認為沒必要扣除

方法很簡單

就是個股除權息當天和前一天

證交所對該股取消漲跌幅限制(每年固定這兩天)

除權息前一天由市場買賣雙方決定願意用多高價格

參加除權除息或放棄除權除息


除權息當天也由市場買賣雙方決定願意用多高價格

來買或賣已無股利的股票
在國外,如果分股利的話,必須在財報列為支出,所以企業的當年度的獲利在財報上,就減少了。(現金部位變少)

在台灣,分股利就沒列在財報(支出)上。
不能說,企業發了大筆錢回去給股東,但財報沒列支出,那這筆錢跑去拿裡了?
所以為了讓總市值不變,隔天開盤,股價就會減去發的股利。

但我總覺得在財報上面,列為支出會比較好,忠實呈現。
就是個股除權息當天和前一天
證交所對該股取消漲跌幅限制(每年固定這兩天)


+ 1

小孟孟566 wrote:
不能說,企業發了大筆錢回去給股東,但財報沒列支出,那這筆錢跑去拿裡了?...(恕刪)

台灣是把分紅 放在除權 由股東負擔
如果注意算一下 約0.5%價差 蒸發了
這樣做的好處 公司成本降低 利潤提高
但又怪怪的 分紅應算是薪水回饋 卻由股東支付

可達瓜瓜 wrote:
台灣是把分紅 放在除...(恕刪)


分紅已經費用化了
以上純笑話不準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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