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海嘯有很多受害者
理專也是
小弟的女友
身受其害
他之前的銀行(已離職)
打給他
說叫他回電話給之前的客戶
解釋為基金會跌3成
我想大家都知道
這次是是海嘯 不是海浪
3成是海浪而已
我知道這是阿嬤的老本(部份而已)
阿罵也有跟他弟弟買投資型保單(都賺)
而且當初就已經有講
本金是會波動的
可以等到它比較高的時候再出
但是阿嬤現在不能接受
為什麼基金會跌
還跌3成
而女友的襄理希望他回去銀行對質
或是打電話去給阿嬤
把事情處理處理
老實說當初是試用期
襄理幫了很多忙
也敎了很多事
算是欠他人情
但是女友已經離職超過半年
當初是業績沒到被...
所以他有點不想回去
也不想打電話
我也覺得
這樣有點怪
如果這次回去處裡好了
哪其他客人又有問題呢?
總不能一直請假去處裡吧!
所以想請問大家
離職後的理專還要負起
之前所賣商品的責任嗎?
還有這次該怎麼
該回去處裡嗎?
金融圈很小 實在不想得罪人
peter258 wrote:
最近的海嘯有很多受害...(恕刪)
我覺得要看當初是如何推銷的,
如果理專刻意隱瞞風險或一些條款,那接下來就要看這是理專個人行為,或者根本是銀行訓練理專時教的。
如果理專遵守規定,善盡職責,告知客戶可能之風險,那應該不致有問題,但如果不是如此,那就難講了。
曾經有一位外商銀行的人找我姑媽推銷金融商品,從頭到尾講的都是商品如何好如何好,然後留下了一些中文 DM 以及一份英文的商品說明書。
我姑媽拿來問我,會有這麼好的事情嗎?我發現中文的 DM 上也完全沒有提及可能的風險,不過因為我堆這類商品也算熟知,所以我跟她講解了在幾種情形下可能的報酬與風險,後來我是有在英文的那份上看到這項商品可能有風險的說法,但還是沒有清楚說明。
反正總會告知你,在某項商品(股票)價格到哪裡時,你的年利息會有 10% 等等,但不會告訴你價格到多少時,你可能會有多大損失等,只會在文件上用小字寫說投資有風險,不保證獲利等。
我後來透過朋友打聽,據說是在訓練時,就要他們多講好處,對於風險則縮小、淡化處理。後來金管會也曾經要求銀行在推銷商品時,要善盡告知風險的義務,但我相信在業績的壓力下,一定還是會有些遊走邊緣的情形。
理專究竟是要以推銷商品為第一優先,或者根據客戶財力、家庭狀況、風險偏好、未來人生、退休規劃等各項因素推介適合客戶的商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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