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llnick wrote:歡迎作答~~~也歡迎...(恕刪) 從我喜歡的人中選擇喜歡我的,再從喜歡我的人中選擇適合我的。我覺得要說服自己接受一段感情,自己動心是最重要的。其次她也要喜歡我。以上兩條是愛情的必要元素。之後的「適合」是就婚姻而言,沒有愛情而只有適合,婚姻味同嚼蠟。只有愛情而不適合,婚姻必將油盡燈枯。難道是我要求太高了?不過我真能遇到這麼多女生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