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篇文章這樣說

我們曾經為著愛對方,而失去自己。
卻又為愛著自己,而失去對方。

願各位都能學會知足與珍惜

用心感受每個當下
當牠說出分手的那霎那,你也許會想...

那一刻我在想 ~ 我竟然聽得懂 " 牠 " 說的話!
我們曾經為著愛對方,而失去自己。
卻又為愛著自己,而失去對方。

說得好!

可是快則半年,慢則一年,會不會太久了?心都涼了還會回頭嗎?


kuojiun wrote:
我們曾經為著愛對方...(恕刪)


還來的及,下一位~!
最後下決定的是你(妳)

AJHSU wrote:
首先,哥並不是兩性...(恕刪)


哥沒挽回過

每次都讓女方拉欄杆撕床單

都是她們挽回我

能有機會換一下個,不殺豬拜神感謝天地

還教人挽回,不可取
我的疑問也是:為什麼要挽回?


真正合適而又相愛的兩個人,分都分不開了,怎會分手啊

會分手的,大都不合適,又何必挽回,讓對方有再一次追求幸福的機會吧

AJHSU wrote:
首先,哥並不是兩性...(恕刪)

分手已出口 無需挽回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AJHSU wrote:
但,回來時,請不要再接受了


那前面說那麼多幹嘛= =?

池谷前輩 wrote:
那前面說那麼多幹嘛...(恕刪)


奪回分手主動權賺爽
換言之~
是我分妳,不是妳分我


但是~
這樣會很爽嗎?...我不知道
成功率真的不看好...
又給人家一種不願分手
有心機、在設計的感覺...

應該是對方要分手
爽快答應、尊重對方的...
比較有機會看到回頭草
但是~
如果你不是牛,就甭吃了吧...
她跟你做過的...
跟別人...是一樣都沒少
甚至可以合理懷疑..還更賣力

想想吧!...這你還嚼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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