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制度應該修正,要求檢舉人舉證自己合法檢舉

riverbob wrote:
...我沒說我合規,但請看重點要提供檢舉人自己合法採證很難嗎?怎麼故意不回應...(恕刪)


那你可以說來聽聽他如何不合法採證了

好想知道如何設陷阱讓人闖紅燈

還是用啥方法逼人去闖紅燈

民眾檢舉只能是 行為終了的7日內, 你確定是民眾檢舉的?

如果是 你再去確認上面的日期跟警員章日期

都過期那就應該抽單...
riverbob wrote:
昨天收到109年12月2日檢舉,回想起來是上班路上,根本是對方違規在先,想插隊進車道我沒讓,再來跟著你在車後,因為路口回堵我過不了檢舉我闖燈,但我收到罰單已經快兩個月後了,行車紀錄器早就覆蓋了,這到底是甚麼制度,檢舉罰單一個多月才來我要怎麼自白?

檢舉制度應該修正,要求檢舉人應該要提供自己檢舉當時行車前後十分鐘(或5個路口)行車紀錄器,證明自己是合法檢舉,如果自己就是違規,根本沒有檢舉資格,就跟警察違法採證一樣,現行制度完全沒有審視檢舉人狀況,根本是違憲!

這麼久以前還可以回想起來?記憶力真好
闖紅燈必須在紅燈時還沒過停止線紅燈後才過去才算闖紅燈,根本不是過不去是想說應給過去吧
去跟警察拿影片再說
PostPack wrote:
怪了,要說別人有錯的(恕刪)


你說的還真的就是這樣...

警察如果違規取證...

例如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闖進民宅搜索...

搜到了毒品...那請問有效還是無效???
隔壁的小姐姐 wrote:
路口保持淨空這都不會,難怪被檢舉沒有不敬的意思


超賭爛路口不保持淨空的,尤其是路口後馬上就是平交道的,我保持淨空後面還不知道在喇叭三X,不淨空火車來了,另一向綠燈直接堵死過不去
浦燒肉丸子 wrote:
你說的還真的就是這樣...

警察如果違規取證...

例如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闖進民宅搜索...

搜到了毒品...那請問有效還是無效???


非法找到的證據不能當作是證據
但如果不懂法律自己認罪,那勝率就低了

不過應該還也是有特殊情況之類的法條,是不用搜索票的吧?
重點是自己是否有違規, 而不是怪被人檢舉
檢舉達人的存在, 多少會對想違規的人有嚇阻作用
浦燒肉丸子 wrote:
例如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闖進民宅搜索...

搜到了毒品...那請問有效還是無效???(恕刪)


請參考刑訴158-4...

中華民國現行法律不是當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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