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人說甚麼緩撞車會移動 bla bla bla 的
施至於這位樓友的問題,
道路本來就是車輛行駛所用,任何的施工單位應該做好最基本的安全措施。
總不能光想要賺錢,卻不顧用路人的安全吧?! 還振振有詞的擺一台緩撞車就沒事了? 沒責任了?
一條道路上突然出現一台完全靜止的緩撞車,說是有閃燈就沒事了?
案例一再發生總不該完全撻伐駕駛。。。
完全歸咎於三寶駕駛太課勢輔助駕駛的問題也太過簡化問題,要嘛法規禁止販售此輔助駕駛相關系統。要嘛施工單位也得負擔相關責任。
hd10105 wrote:工單位本來也開負起相關責任不是? 該移動三角錐的話自該派人去移動。
請問移動式施工時那些標誌誰來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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