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10公里架個門架區間測速,上面再提供車速限制,並且及時更新路段資訊,例如利用分貝聲音及時發現車禍,太快太慢都罰錢,提早發現堵車避免追撞多點門架還能太陽能發電,全部封閉還能防風防雨防太陽,還能微型風電,再加上個水資源跟電力跟電訊,跟這些公司要錢就能蓋了吧
解決事情優劣可分為上策'中策'下策。上策..還沒發生因起霧的車禍就能事先防止於未然稱之對策..1'道路主管機關有責盡維護警示責任。2'遵守交警的指揮及取締超速3'駕駛人要有相關知識,防患未然及相關霧起時的相關交通規則[時速限制]或[停駛]。中策..1'都已經因霧起發生車禍了,主管機關應該亡羊補牢積極盡維護及警示責任。2'遵守交警的指揮及取締超速3'駕駛人要有相關知識,防患未然及相關霧起時的相關交通規則[時速限制]或[停駛]。下策..時間過了,大家都忘記了還是照沒發生車禍前行駛這危險路段,主管機關及駕駛人都無所作為。
曉得 wrote:看起來樓主搞不清楚國內道路管轄權!國道高速公路隸屬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管理養護,快速道路由各縣市政府管理養護!高速公路有國道基金支應養護管理費用,跨縣市的快速道路則視各縣市政府預算編列 您的認知有錯.台61是快速公路.管轄單位是公路總局.不是縣市政府.只要道路名前有"台" "省"的都歸公路總局管.經費來源就是大家繳的燃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