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和大型重機繳的牌照稅竟然連台61要裝的濃霧偵測器都買不起!

大翔黑熊
然而台61跟國1、3有一種巧合,就是終點站剛好是台南-高雄-屏東,去台南上台61、高雄上國1、屏東上國3三條南北縱貫公路的終點互不衝突,這本人最近才發現
「窮人高速路」西濱快僅1支濃霧偵測器
買濃霧偵測器是錢真多嗎
瞎子嗎
濃霧看不到嗎
有濃霧不該減速嗎
找死買什麼都沒用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濃霧偵測器有用?
眼睛看不到霧
還是霧濃的都看不到
開慢點阿
cckm wrote:
大霧視線不良,原本就...(恕刪)


放慢當屬合理,但應設提示用路人最低速限,車流快/慢落差過大,龜速與飆速一樣會害人。
就10公里架個門架區間測速,上面再提供車速限制,並且及時更新路段資訊,例如利用分貝聲音及時發現車禍,太快太慢都罰錢,提早發現堵車避免追撞

多點門架還能太陽能發電,全部封閉還能防風防雨防太陽,還能微型風電,再加上個水資源跟電力跟電訊,跟這些公司要錢就能蓋了吧
濃霧偵測器只是偵測而已,重點還是在於駕駛人吧,都那麼濃的霧還敢開那麼快,完全不在意前方是否有狀况的,剎的住嗎?曾經遇到過也是只能看標線開的情形,燈全開,沿標線開,時速開不到25甚至更低。
放煙火從來不缺"經費"!
解決事情優劣可分為上策'中策'下策。
上策..還沒發生因起霧的車禍就能事先防止於未然稱之
對策..1'道路主管機關有責盡維護警示責任。
2'遵守交警的指揮及取締超速
3'駕駛人要有相關知識,防患未然及相關霧起
時的相關交通規則[時速限制]或[停駛]。
中策..1'都已經因霧起發生車禍了,主管機關應該亡羊補牢
積極盡維護及警示責任。
2'遵守交警的指揮及取締超速
3'駕駛人要有相關知識,防患未然及相關霧起
時的相關交通規則[時速限制]或[停駛]。
下策..時間過了,大家都忘記了還是照沒發生車禍前行駛
這危險路段,主管機關及駕駛人都無所作為。
曉得 wrote:
看起來樓主搞不清楚國內道路管轄權!
國道高速公路隸屬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管理養護,
快速道路由各縣市政府管理養護!
高速公路有國道基金支應養護管理費用,
跨縣市的快速道路則視各縣市政府預算編列


您的認知有錯.台61是快速公路.管轄單位是公路總局.不是縣市政府.只要道路名前有"台" "省"的都歸公路總局管.經費來源就是大家繳的燃料費
罰單多開幾張就有經費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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