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023了,不要整天用錯誤的認知與期待去看待重機騎士

Leonyang1603 wrote:
另外,我剛才到檢舉網站研究了一下

我找不到任何可以檢舉同車道右側超車的選項

有找到的話,再麻煩說明一下,感謝!

怎麼會沒有
道交法47條第3項就規定了,行車時不得右側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再根據道交法第7條之1,民眾可檢舉違反道交法47條第3項,的駕駛
民眾對於下列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實際檢舉網站(至少台中市有),也給你這個選項了
hpvs19
不當超車行為? 有模糊上的定義,就算檢舉還是得由行政機關認定!! 非舉即罰
Leonyang1603 wrote:
我找不到任何可以檢舉同車道右側超車的選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1.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
2.所稱超車,指汽車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
3.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

繼續看你柪
我們重機絕對沒有"順暢時當自己是汽車,塞車時就變機車"

我們只是在規定重機要待轉時,說我們很大台,無法待轉。

我們只是在規定重機不能停機車格時,說我們很小台,也停的下機車格。

我們只是在規定重機不能騎高速公路時,說我們繳的稅跟汽車一樣,所以也要上高速公路。

我們只是在規定重機不能鑽車縫時,說我們跟機車一樣小台,所以也要可以鑽車縫。

我再強調一次,我們重機絕對沒有"順暢時當自己是汽車,塞車時就變機車",吱吱。
bulahe
靠!!你是模仿士嗎?講的太中肯,吱吱。
hpvs19 wrote: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恕刪)


那麻煩請你找給我看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

hpvs19 wrote:
3.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恕刪)


這是哪一條項款目的規定,請說明清楚
hpvs19
條例自己去翻閱,還要我幫你查?? 你以為不讀書就可當狀元[大笑][大笑][大笑]
sagat wrote:
我們重機絕對沒有"順...(恕刪)


回答你:順暢時是機車,塞車時仍然是機車,還是你以為只有汽車能配擁有正常路權?

sagat wrote:
我們只是在規定重機要待轉時,說我們很大台,無法待轉。...(恕刪)


重機從251CC到2500CC,單汽缸引擎與水平對臥六汽缸引擎,重量從150公斤不到與破300公斤的,請問你指的是哪一台? 還是你認為重機無論大小為何,就算跟125CC一樣大,也都該停汽車停車位,請問是什麼原因?

sagat wrote:
我們只是在規定重機不能停機車格時,說我們很小台,也停的下機車格。...(恕刪)


回答如上,還是你認為就算是一台2500CC的摩托車,停不下機車位,也都應該硬去塞機車位,然後超出車格這樣?

sagat wrote:
我們只是在規定重機不能騎高速公路時,說我們繳的稅跟汽車一樣,所以也要上高速公路。...(恕刪)


我從來不認為跟稅金有多大關係,不用看到某些人的發言,就要套用在所有人身上,但全世界9成有高速公路的國家,都有開放兩輪車輛行駛國道,我就問在開放重機行駛快速公路已久,且幾乎無任何重大事故的台灣,有什麼理由不開放高速公路?

sagat wrote:
我們只是在規定重機不能鑽車縫時,說我們跟機車一樣小台,所以也要可以鑽車縫。...(恕刪)


大型重型機車不是機車? 你要不要看看你在說什麼? 車道空間夠,跟正常白牌機車一樣,在車流靜止時,鑽車縫直行不鬼切,請問禁止的理由是什麼?


不要只會整天猴言猴語吱吱叫、秀下限,麻煩請你回答我的問題,謝謝! 雖然我對於類人類的智商沒有期待就是了,但請努力吧,加油!
anne0904 wrote:
民眾可檢舉違反道交法47條第3項

不以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
機車體積小行進間如何用尺量??

汽車就不同,在同向單車道情況下,汽車由右側超車
勢必會壓到路面邊線或行駛路肩,這就很容易舉證其違規事實

正因此項違規行為對機車"違規右側超車"舉證不易,故多都用於事故後裁量之用
如同閃黃燈與閃紅燈...

"違規右側超車"很適合用在前車右轉,
後側機車與前車右側未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進行違規超車行為


有人在高速公路上檢舉他車危險駕駛 (他車以貼近車頭未保持安全距離方式刷卡)
結果不舉發
1.他無法舉證該車是以同車道且快速行駛逼近,後以蛇行貼車頭方式駛回原車道
2.影片無法以科學儀器佐證他車與其車間距離


以上有誤
可提異議
hpvs19 wrote:
條例自己去翻閱,還要我幫你查?? 你以為不讀書就可當狀元...(恕刪)


哇! 說話可以毫無依據喔? 把不同的法規隨便結合在一起,好像煞有其事似的,法律能夠這樣用嗎?

那還要分那麼多條項款目幹嘛?

不幫我找沒關係,那麻煩請你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

找出可以檢舉道交法4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的部分


認真提問說我在坳,來看看是誰在坳阿,有夠魯
hpvs19
檢舉系統法源依據從何而來,你不知道?[大笑][大笑]
莫忘初衷……!

一張350元的貼紙有包郵嗎?
安安,去哪買呢?
kasim98423 wrote:
莫忘初衷……!一張350...(恕刪)


過時的東西,89屁孩猴在貼的

建議你改貼這個

kasim98423
那麼……這個也是350嗎?有包郵嗎?哥哥推的就是帥!
照片中的車都可以檢舉右側超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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