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023了,不要整天用錯誤的認知與期待去看待重機騎士

承另一篇討論度很高的主題

重機與汽車擦撞,重機說汽車未保持距離,上網討公道,汽車不認同

其實事情很簡單,就是騎士鑽不過去,錯誤的期待後車一定會讓他而已

後車當然沒有禮讓的義務,騎士插隊直行沒問題

但要轉彎時,後車不讓就是等而已,等到會讓的,或是等車都過了再轉,當然最好是避免這種狀況發生


回正題

該篇整串看下來,發現大多數人對於重機的相關規範是有誤解的

最常見的就是認為重機無論在任何路段,都要把自己當成一台一米半的汽車一樣排隊

實際上只有在快速路時,才有同車道禁止並行的規定,高速公路沒有開放就先不討論了

這種規定甚至在快速路都沒有

至於平面道路,除機慢車專用道、停等區、待轉區以外,其它規定與白牌機車相同

所以請不要再說什麼塞車時就把自己當機車等幹話,重機本來就是機車,且法規也沒禁止,唯一違反的就是部分人的錯誤期待而已

還有人說不排隊的話,前面可是機車停等區呢,那當然要排

很簡單阿,正確的做法就是到機車停等區前停下來與汽車並排,後方的白牌機車進不去要怪誰?當然是怪訂出車鳥規定的人阿

不要好像在哪邊看到行駛規定比照汽車就開始自己發揮創意,想像些不存在的規定,別忘了法規中的汽車是包含著白牌機車的

若有車道寬到汽車可以並停兩台還不越線,那汽車也可以鑽阿,但實際上就是沒有那麼寬的路,而紅黃牌重機卻辦的到

也不想想開車可以行駛高速公路或是極冷、極熱時有空調可以使用,還能免除風吹日愛雨淋且不需要保持平衡,碰撞事故時有鈑金與氣囊的保護

就算重機可以合法行駛高速公路與任何白牌機車的權利,你愛開車的台灣人照樣不會選擇重機的

愛開車就要忍受塞車,不想塞車就選擇騎車,不然在我看來,要重機騎士當成汽車跟著塞的才真是什麼好處都要的那一位

所以也請不要再說什麼重機把好處都給佔據了這種話,一點說服力也沒有

我是覺得重機跟白牌一樣紅綠燈鑽車沒啥毛病
你要是真的一台一台都排隊會塞很長一段
但是鑽車一綠燈的時候禮讓一下吧
有時候不是重機在路上行為讓人很討厭
是網路上很多瞎挺讓人討厭
你都已經鑽車過去了 你非直行要轉彎
先禮讓一下找時間匯入不就好了
我自己騎白牌也是這樣騎拉
這種禮讓或許不是法規規定的
但是他卻可能是會不會車禍的主要原因
On9ccc
那篇就是左轉靠右 大外割這些大重的嘴臉最愛左轉靠左右轉靠右 換自己就是我爽就好
ycc0512
單純白目+1
嗯!都2023年了!
On9ccc
2023年又如何?台灣日本都分不清楚
familycut
這臉打得好響
advantage wrote:
嗯!都2023年了!(恕刪)


他國事物,而且對象不限於排氣量,而是任何的兩輪車

也充分的打臉那些去國外都看到乖乖排隊的人
huey60108
允許車道分割的國家wiki都列出來多久了,還在國內外雙標,影片日本抓這個明明就是抓移動狀況下高速鑽車的,硬要把這種事情跟停車車道分割喇再一起是?
WShiang
因為國外警察無法跑到台灣來取締台灣人,但騎車這件事是各國互通往來的,這樣懂了沒?
對重機還能有什麼錯誤的認知,
雖說垃圾駕駛什麼車都有,不分四輪二輪,
但我的認知就是在西濱要遇到不超速又不鑽車的重機很難,
以及重機呼嘯而過很吵這二件事。
你是說這二點都是錯的?
bok529
買重機不就是要騎快...不騎快買白牌停車又方便...XD
丹丹小Q
多了個問號。
Leonyang1603 wrote:
承另一篇討論度很高的主題

重機與汽車擦撞,重機說汽車未保持距離,上網討公道,汽車不認同

其實事情很簡單,就是騎士鑽過去,錯誤的期待後車會裡讓他轉彎而已

後車當然沒有禮讓的義務,插隊直行沒問題,要轉彎時後車不讓就是等而已,等到會讓的,或是等車都過了,當然最好是避免這種狀況發生


鑽車縫維護自身路權的概念嗎?

出車禍的時候在跟法官討論吧

不小心用生命捍衛路權的話

就只能節哀了

sagat
不能跟法官討論,可以跟閻羅王討論,吱吱
鐵牛CEO
阿彌陀佛 就怕半死不活[啊嘶]
哇靠, 我似乎看到了什麼金庫密碼....

請大家只讀反黑字.....

酷里斯帝 wrote:
對重機還能有什麼錯誤...(恕刪)


憑良心說,路上噪音重機還算是少數,當然是指黃牌以上車種

有些人提到重機,心裡只會想到特定形式的,忽略掉其它,所以特地跟你提醒一下

另外我在西濱,時速100-110遇到比我快的,四輪多於兩輪

而且除非你是靜止不動的,否則你幾乎無法在西濱看到比你慢的兩輪車
fukmobi1e
我在西濱都速限內(不知道哪有測速我怕怕),超過100的不論是誰都一樣違規吧~雖然你講得我認同,但整體四輪比二輪多也是事實,一堆貨車都衝超快,飆客車的我覺得反而比較少,反之會去西濱的重機高比例都..
huey60108
飆客車的比較少是甚麼鬼,2021年光彰化段小客車超速14053件,大重+普重631件,你體感留著自己感覺就好,反之個屁
鐵牛CEO wrote:
鑽車縫維護自身路權的...(恕刪)


這是未發生先禁止的意思嗎?

那你開車撞到人,我也可以反問你難道你不知道開車撞到人比走路撞到人嚴重嗎?

還是鑽車撞到人要賠,不是鑽車的情況下就不用?

不管是不是在車道分割,都應該要注意狀況吧?

自己距離沒抓好,要負過失責任,應該不是鑽不鑽車問題吧?

都有大法官針對高速公路車道分割做解釋了,怎麼還會有這種問題呢?

個人見解,所謂有危害的鑽車行為是指在車流有一定的速度下還高速切來切去、扭來扭去的猴子行為

禁止或是完全靜止的車道分割,請問危害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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