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與汽車擦撞,重機說汽車未保持距離,上網討公道,汽車不認同
其實事情很簡單,就是騎士鑽不過去,錯誤的期待後車一定會讓他而已
後車當然沒有禮讓的義務,騎士插隊直行沒問題
但要轉彎時,後車不讓就是等而已,等到會讓的,或是等車都過了再轉,當然最好是避免這種狀況發生
回正題
該篇整串看下來,發現大多數人對於重機的相關規範是有誤解的
最常見的就是認為重機無論在任何路段,都要把自己當成一台一米半的汽車一樣排隊
實際上只有在快速公路時,才有同車道禁止並行的規定,高速公路沒有開放就先不討論了
這種規定甚至在快速道路都沒有
至於平面道路,除機慢車專用道、停等區、待轉區以外,其它規定與白牌機車相同
所以請不要再說什麼塞車時就把自己當機車等幹話,重機本來就是機車,且法規也沒禁止,唯一違反的就是部分人的錯誤期待而已
還有人說不排隊的話,前面可是機車停等區呢,那當然要排
很簡單阿,正確的做法就是到機車停等區前停下來與汽車並排,後方的白牌機車進不去要怪誰?當然是怪訂出車鳥規定的人阿

不要好像在哪邊看到行駛規定比照汽車就開始自己發揮創意,想像些不存在的規定,別忘了法規中的汽車是包含著白牌機車的
若有車道寬到汽車可以並停兩台還不越線,那汽車也可以鑽阿,但實際上就是沒有那麼寬的路,而紅黃牌重機卻辦的到
也不想想開車可以行駛高速公路或是極冷、極熱時有空調可以使用,還能免除風吹日愛雨淋且不需要保持平衡,碰撞事故時有鈑金與氣囊的保護
就算重機可以合法行駛高速公路與任何白牌機車的權利,你愛開車的台灣人照樣不會選擇重機的
愛開車就要忍受塞車,不想塞車就選擇騎車,不然在我看來,要重機騎士當成汽車跟著塞的才真是什麼好處都要的那一位
所以也請不要再說什麼重機把好處都給佔據了這種話,一點說服力也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