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勝過車速,超速才是很多死亡車禍的主因吧!

lgs0809 wrote:
路權觀念,或許不是最...(恕刪)


有路權, 不代表駕駛可以飆車

違規左轉,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都是違規

難道, 直行車超速, 嚴重超速不是違規?

昨天三起類似事故,

在市區嚴重超速,甚至飆到破百, 憑什麼談什路權?
huang635555
騎破百還不贏[笑到噴淚]
amandadavid
嚴重超速就是準殺人罪了,有什麼資格靠夭
jhs19710520 wrote:
在台灣
很多死傷的交通事故
通常脫不了超速所致
最諷刺的
這些超速車輛通常擁有直行路權
但在台灣,直行車的路權最大


不只是台灣喔, 全世界都是直行車的路權最大,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對方超速 造成車禍
huang635555
因為還沒插入鈑金,所以不能證明時速過快[笑到噴淚]
jhs19710520
那法官是根據肇事發生的成因去計算判決,沒採絕對路權當先決。目前很多車禍,檢察官跟鑑定會都採絕對路權當先決,只要侵犯,直行車就算飆150,200,也不會有超過5成的肇責。嚴重超速沒加重肇責比,是最大問題。等於放任直行飆車。
ricky1108
你說的沒錯,誰都不知道下一個路口,會不會有其它的東西衝出來
難怪一堆寶出事了第一句話就是對方開太快了

完全不覺得自己有問題

自己寶100次沒出事,是因為人家看你寶讓你

結果這些寶就認為理所當然了

你去先進國家開車試試看,保證喇叭沒在跟你客氣的

該快不快、該慢不慢、該走不快走、該停不肯停,我最聰明的鑽來鑽去才是肇事主因

也難怪政府只要一出事就區間加相機
(要不要乾脆台灣行駛車輛時速都限制在90,豈不就立刻安全世界第一了)

因為最好愚民,一堆寶就覺得有在做事了
huang635555
市區不就是50[笑到噴淚]
到路口才內線右轉,外線左轉的奇葩太多,
轉彎前先駛入車道並不是什麼難事,如果有大概率也是違停,
或是不願等下輪紅綠燈左轉硬路口右切往前插隊的
不,
車速應該是...次要因素,
相關的路權被侵犯才是交通肇事的主因。

明文規定,
路權是有優先順序,
如果,
大家都按照這個遊戲規則走,
基本就不會有事。

(個人淺見)
gray48816
速限50,違規轉彎車肇事只需負擔時速50內的撞擊損失,時速50以上造成的更嚴重傷害,應該是超速者自己的責任
反正這是一個自相殘殺的社會
一些無視號誌標線的違規仔
或是無視限速的飆仔
我們這種守法老百姓只能開車被擾亂
罵在車裡對牠們不痛不癢
唯有好賭成性拚一把,或是拿命來捍衛路權的勇者才能給這些傢伙教訓
也算是犧牲的有價值了
ricky1108 wrote:
還記得八年前的台南BMW...(恕刪)


很多人愛拿這起判決說嘴

但這只是少數中的少數

如果當初有再上訴未必會這樣判

新判決推翻前面判決也不是新聞了

109年交通A1事故肇事原因統計,未依規定讓車20.63%、轉彎不當15.33%、違反號誌標誌7.62%,超速只占2.13%

由此看得出台灣駕駛對於路權優先順序觀念有多缺乏
ricky1108
先前的判決就是拿來參考的,至於當初為何不上訴,不就是因為贏的機會不大嗎?我只不過說直行車不是無敵,並沒有說違規就是對的,還是有肇責的比例,這樣很難懂嗎?
釣客
你說的"未依規定讓車20.63%"中,有多少是超速造成轉彎車的誤判的車禍誰知道,又多少車禍後不爭理和解理賠的誰知道?我認同直行車路權大,但不認同車禍就是轉彎車的全責(理由就是超速過多會讓人誤判)
ppopp747 wrote:
很多人愛拿這起判決說嘴

但這只是少數中的少數

如果當初有再上訴未必會這樣判 

違規歸違規
有肇事才有責,沒發生就沒有肇責產生
沒肇事,你開車怎麼違規,就啥事都沒有
超速也是違規,別無視…
肇事原因當然要檢視雙方有沒有違規或違反行車安全
速限50,視距良好的直路
守規矩就沒事
兩邊都不守規矩而出事
才要分析違規情節輕重
常常違規轉彎車有看路才動作
但看不到超速車要飛過來
加上撞擊損害遠大於時速50內的程度
50內可以完全避免事故的話
超速車是公共危險罪…當然責任最大
10次車禍九次快啊,真的別超速
bulahe
剩下的那次是不夠快,所以這邊為了避免那一次,提倡快還要更快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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