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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多是圍繞在年齡的問題,但個人認為年齡只是其中之一的考量因素,重點應該在於適不適合擁有駕照!
例如台南那位也說是車輛暴衝的40歲駕駛,難道依照老翁肇事事件的邏輯,又要往下修到35歲?
在考照或換照的時候,體檢加嚴,不只檢查身體機能是否可以應付開車,一些會影響駕駛的病史也要列入評量,還要加上心理檢查,若有嚴重路怒症現象的,應該不予以發照(要求輔導後再檢查)。
列出中等以上危害程度以及重大程度的違規,若中等危害程度的違規超過幾(定義)次,或者重大程度違規1次,就扣駕照,經過輔導(並非免費,而是收費處理)並經認可後,才能再發駕照,若再犯,終身不得領取駕照。
無照駕駛的刑罰加重(甚至可以連坐法),其實很多人是無照駕駛(不只老人,還有很年輕的年輕人、以及被扣駕照的各年齡層的人),因為現在的攔檢制度,除非駕駛本人很可疑,否則無照駕駛很難被抓到,就算抓到,無照駕駛的刑罰根本不痛不癢。
以上,是個人淺見,當然很多政策並非上面這些說法那麼簡單,須考量的有很多,但總比民粹式管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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