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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y48816 wrote:
違規歸違規
有肇事才有責,沒發生就沒有肇責產生
沒肇事,你開車怎麼違規,就啥事都沒有
超速也是違規,別無視…
肇事原因當然要檢視雙方有沒有違規或違反行車安全
速限50,視距良好的直路
守規矩就沒事
兩邊都不守規矩而出事
才要分析違規情節輕重
常常違規轉彎車有看路才動作
但看不到超速車要飛過來假裝有看路,跟實際真的有看來車的,是不一樣的
加上撞擊損害遠大於時速50內的程度
50內可以完全避免事故的話
超速車是公共危險罪…當然責任最大
假裝有看路,跟實際真的有在看來車的,是不一樣的
台南那個左轉被撞的
就是沒提早看
直到處於綠燈直行車會通過的車道上的待撞區時才在看有無來車
通常就只能看到人生回憶的走馬燈
當然
如何提早且安全的觀察
就是眉角了
這細節不是每個駕駛都懂得
所以車禍自然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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