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樓標題很有問題路權本來就勝過車速只是不可否認的速度快發生意外會比較嚴重但超速本身就不是肇事主因試想,電路會"燒打電"短路是什麼原因?電子的移動速度有多快?同理,車流如果排除人為控制的差異一切都由AI控制的話,全部用路車都統一動作這時候速度快會有車禍嗎?換句話說,如果所有人都撇除速限這件事而不違規,那麼速度再快又怎麼會車禍?不闖紅燈,轉彎提前打燈、不違規迴轉...........等等當然某些車流密集的路口應有降速規範至得以反應的空間而且超速也不等於快,依台灣速限來看就通常也不快
ninidogs wrote:十次車禍九次快!!!問題是很多人不承認!尤是曾有分所謂政府官方的統計數字居然說 超速占的比例很低!!就讓這些人更加大聲了,雖然有些路段速限40.50有討論空間,但速度越快,風險越高,這是鐵律啊 依此論調,歐美車禍必定遠高於國內?事實不然。觀念正確的快,安全性遠高於觀念不正確的慢!在歐美開車,變換車道次數遠低於國內,因為絕大部份的駕駛不會佔用內側車道,超完車或有後車接近時會自動讓道至右側車道,鮮少有正義使者佔用內側車道防止他人超速!在德國高速公路不塞車時是很暢意的,即使以二百公里左右巡航,只會讓人專注而不會覺得快或危險!駕駛不僅在內側車道會主動讓道,甚至在車輛稀少的單向三線道,行駛在中間車道接近前車時,外側車道車況許可時,前車會先讓道至外側車道,等後車通過後再駛回中間車道!快是相對的,所謂安全距離也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數值,國內可笑的安全車距公式,完全忽略車輛性能、駕駛經驗反應之差異,更不切實際的建議以道路分隔線為判斷依據,當以每秒二、三十公尺車速行駛,駕駛需花多少時間分心去判斷道路分隔線數?在瞬息變化的路況,當你判斷完分隔線,前車車況可能早已改變。個人是萬萬做不到這點,但曾經網上有神人表示可以從後視鏡以此判斷出後車車速,真令人讚佩!以變換車道的安全距離為例,內側車道後方丙車車速110公里,前方有足夠距離讓變換車道車輛加速離去,試問性能相同兩車,甲車車速80公里,與丙車車距40公尺變換車道,乙車車速120公里,與丙車車距5-10公尺變換車道,何者安全性高?以一般車輛性能,甲車尚未提速至110公里,丙車即須煞車減速以避免追撞,乙車之情況則即使丙車維持車速不煞車亦不會產生追撞!另一種情況,甲、丙車條件不變,乙車為DBX 707(80公里提速至120公里不到2秒)車速80公里,與丙車車距20公尺變換車道,何者安全性高?同樣的遇到排車須煞車減速,遇到乙車則不減速亦不會追撞!德奧鄉間、山區雙向單車道道路非住宅區,一般為速限70-100公里,而進入住宅區則會降至 50或30公里,但不代表所有車輛都能以此種速度行駛,駕駛必須瞭解自己技術,車輛性能,以自己安全的車速行駛,否則某些路況可能會衝出路面,這在國內早就被批評、檢討、降速!安全距離是與車速、車輛性能相關的相對關係,而非萬車皆相同的絕對數值!安全速限也不是萬車皆相同,必須考量自己的車種、性能!量力而為才是安全的不二準則!政府該為大多數人訂定標準,而非為少數不自量力的人降低標準!
先不提車速還是路權怎樣怎樣,先說說大大您的主題:路權勝過車速,超速才是很多死亡車禍的主因吧!既然路權勝過車速,那我擁有路權你管我開多快?(是這意思嗎?但個人一年在台灣開車不多不少也超過5萬公里(平均一天140KM下)路上或網上看到的大大小小車禍,都是路權搞的不清不楚,去侵害他人路權導致車禍。與其討論車速問題,不如先提升自我開車的路權意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