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
禁行機車可沒有畫在...(恕刪)
你的常識就是在現行不合理的交通法規上鑽漏洞嗎?
原本就走在右側的機車優先道上,在沒有安全車距的狀態下機車沒有必要讓因為他是直行車。
要是你右轉撞到機車,法規上會判定是你右轉車未禮讓直行車。
照理來說,道路配置根本不該有機車優先道及禁行機車。
目前汽車的用轉方式都是道了路口才從外側車道跨越機車優先道右轉對吧?這根本不是正常的右轉方式。
你汽車要右轉在三十公尺前就要打方向燈切道外側車道,這時候你的右側就沒有任何車輛,機車也都在你的前後方及左側,這是你就可以放心右轉了。
兩段式左轉的優勢除了讓機車不會在內側車道汽車前面晃來晃去礙眼之外我看不出來。
而機車那種一口氣從最右側左轉的方式也是長期禁行機車及兩段式左轉政策洗腦所致,導致大多數機車騎士都不會正確左轉了。
機車要左轉應該也要跟汽車一樣在三十公尺前打方向燈切進內側車道,然後在內側車道跟汽車一樣待轉才正確。